【新唐人2012年12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18日电)为确保消费者权益,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今天表示,自民国102年1月1日起, 5公克至10公斤包装的洗衣粉及肥皂丝将纳入定量包装管理。
标检局表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或输入者应依规定标示净含量,如未依法定度量衡单位标示,或标示量与实际量误差超出法定范围,经通知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或1年内抽测有2次不合格者,可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
标检局指出,这次纳入定量包装管理为净含量5公克至10公斤包装的洗衣粉及肥皂丝,自102年1月1日起,将依据“度量衡法”、“定量包装商品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技术规范”及“定量包装商品管理作业须知”等法规,进行市场购样及抽测。
标检局表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或输入者应依规定标示净含量,如未依法定度量衡单位标示,或标示量与实际量误差超出法定范围,经通知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或1年内抽测有2次不合格者,可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
标检局指出,这次纳入定量包装管理为净含量5公克至10公斤包装的洗衣粉及肥皂丝,自102年1月1日起,将依据“度量衡法”、“定量包装商品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技术规范”及“定量包装商品管理作业须知”等法规,进行市场购样及抽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