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图利有标准非检察官主观

2012年12月19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19日电)法务部次长陈守煌今天说,公务人员涉图利被起诉有标准,不是由检察官主观认识去判断。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上午审查100年度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报告,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质询时表示,公务员受图利罪与贪污治罪条例规范,检察官动辄用图利罪起诉公务员,这两个法律能不能“二合一”,让国家机器动起来?

陈守煌答询时说,名誉是人的第二生命,不仅公务员,一般老百姓被起诉前,检察官都要妥慎研究;对公务员被依贪污、图利罪起诉,法务部有要求检察官一定要仔细研究。

陈守煌表示,所谓图利一定要明知违背法令授权的法规命令、职权命令等,才有所谓的不法,不是由检察官主观认识去判断。

他说,图利罪在起诉前有一个审核表,载明被起诉人到底是图什么利、不法在哪里、违背什么规定。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