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代查个资 警涉贪遭诉

2012年12月19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9日电)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员警范钰森涉嫌收受新台币5万元,为一名妇人查询他人个资。台北地检署今天依贪污罪嫌,起诉范警及妇人。

检方公布的起诉书指出,范男自民国97年至去年止在台北巿警察局大安分局担任侦查佐,后来因此事调警备队员。

全案缘于去年1月间,妇人与范警因不动产产权发生纠纷,妇人向台北巿议员陈情表示,范警帮她的近亿元房产拿去贷款后,竟将房子转到范警的女友名下;大安分局督察人员前往妇人住处询问纠纷始末时,查知妇人曾委请范警查询他人个资。台北巿警局政风室将全案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检方指挥调查局北部机动站协助调查。

起诉书指出,范警在97年间结识妇人并往来密切,妇人因与一名男子有买卖不动产纠纷进行诉讼,委请范警帮忙查男子“住在哪里等”个资,范警后来查到男子个资等资料交付妇人并收受5万元。

检方侦办期间,范警表示,个资不是他查的,可能是有人冒用他的名义登入系统查询,后来又改称是自己查的,“是长官叫我查的,有把个资交给长官”等语。

不过,妇人表示,当天是范警交付个资的,妇人的儿子则证称,当天看到母亲交钱给范警。检调对范警及妇人的儿子进行测谎后,不采信范警说法。

北检今天侦结,依贪污罪嫌,将收贿的范警及行贿的妇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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