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车电池系统补助延至明年底

2012年12月21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1日电)环保署空气保护处今天表示,为了持续推广电动机车电池交换系统,环保署已修正相关办法,将补助期间延长至明年12月31日止。

为让电动机车使用者达到像加油一样的方便,行政院环境保护署鼓励并补助业者建置“电动机车电池交换营运系统”。环保署空气保护处长谢燕儒说,环保署已完成修正“电动机车电池交换费用补助办法”,延长补助电池交换业者的时间。

谢燕儒表示,环保署已核定两家业者在新北市及高雄市各设置30座以上电池交换站,进行示范运行,预估明年初完成一定站数后,开始提供营运。

另外,谢燕儒提醒,据“电动机车电池交换费用补助办法”,未来加入各系统前5000名的会员,将有最高新台币1万元电池交换补助费用,欢迎民众多加利用,支持使用低污染车辆。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