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会通过 拟增设大法庭

2012年12月22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台北22日电)司法院表示,院会通过法院组织法、行政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在终审法院将设立大法庭,藉此统一法律见解。

司法院指出,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判具有引导下级审裁判、确保法律适用一致和促进法律续造的作用。

司法院为避免法律适用或具有普遍、原则上重要性的法律见解有所歧异,导致下级审和人民无所适从,司法院遂于今年5月间邀请各界发表意见。

司法院指出,经汇整研议,司法院提出增列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设立大法庭的规定,并在今天经司法院院会讨论通过,将送请行政院会衔后函送立法院审议。

司法院表示,法院组织法及行政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拟于最高法院分设民事大法庭和刑事大法庭,最高行政法院亦设立大法庭,以促进统一法律见解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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