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债法 立委盼中央债限再下调

2012年12月24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4日电)财政部长张盛和今天说,中央债限若减1.2个百分点,民国103年恐就无举债空间。但朝野立委仍希望中央债限减0.8到1.2百分点。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上午审查公共债务法修正草案,张盛和会前受访表示,因为总债限不调,中央愿意拿出举债额度当中0.4个百分点与六都共体时艰,其他各县市债限就维持一样。

嘉义县长张花冠到场说明跨党派7县市首长连署的修法建议;她表示,希望中央把举债额度41.2%当中的1.2个百分点分给直辖市以外的县市政府、个别县市的债限比率由预算数45%松绑为80%。

张花冠表示,现在16县市所剩举债额度不是零就是接近零,已经“吊鼎”;有升格的县市,运气就好多了,除了台北市债限下降,其他都提高,造成城乡矛盾。没升格的县市不是要大富大贵、餐餐有鱼肉,也不要从“六都”多拿一分钱,只希望中央政府拿1.2个百分点给他们,否则“我们都已经吊鼎,是要我们去烧炭吗”?

张盛和会间受访说,中央现在的举债额度剩下约新台币4200亿元,如果举债额度再扣掉1.2个百分点,大约减少1600亿元,剩下2600亿元可能1年都不够用,相当不容易。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赖士葆说,中央原本债限41.2%,拿0.4个百分点给直辖市后,剩下的40.8%绝对还有再往下的空间;他建议财政部趁中午休息时间思考一下,中央债限是否可以降为40.4%?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李应元则一再重申,希望中央能释出1.2个百分点给农业县跟直辖市去分配。国民党籍立委蔡正元也说,赞成中央举债额度释出1.2个百分点,下修到40%,但他认为“借钱可以改善城乡差距”这个观念是错误的。

行政院版公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规定,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总债限不得超过前3年度名目国内生产毛额平均数的50%,其中中央为41.2%,直辖市为7.25%,县(市)为1.43%,乡(镇、市)为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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