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要求低消 消基会:应揭露

2012年12月2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6日电)消基会公布调查20家人气餐厅发现,有不提供订位服务、现场排队不得离去、限制用餐时间及低消情况;消基会主张入席前未揭露资讯,后两者要求于法无效。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董事长陈智刚表示,耶诞节、跨年连假,接着将进入农历新年,消费者到餐厅用餐机率大,消基会在12月随机挑选20家北、中、南人气餐厅进行电话访问及网站调查,了解现场排队及订位规则。

他说,5家业者不提供订位服务、2家仅开放平日订位;11家餐厅要求消费者现场排队坚守岗位,中途离开必须重来一次;45%餐厅有用餐时间限制,45%业者设有最低消费门槛;有6家业者规定,人到齐才能进入餐厅。

此外,计有12家业者未在网站上完整公告相关资讯,当中包含1家网站是日文,1家没设网站。

陈智刚说,业者并没有触法问题,但是坚持现场排队会对人行道或巷弄内交通以及周边商家造成影响;若是阴雨天撑伞排队,更易造成附近环境混乱。他呼吁商家相关规定不要太僵化,应提供人性化服务。

他并说,相关排队规定太坚持时,等候多时的消费者心情易受影响,若入席时才知有低消,还有时间限制,恐怕引发消费纠纷。

消基会引用消费者保护法中的定型化契约条款相关规范,主张若业者没在网站或是入席前设法告知低消、用餐时间限制,消费者可主张无效。

他还说,现在手机功能多,消费者遇到这些主张无效事件发生纠纷时可录影,据此向消保官或消基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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