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6日电)台湾自来水公司表示,壹周刊报导台水公司总经理陈福田“涉图利遭调查”,台水公司总经理陈福田按铃申告壹周刊。
台水公司指出,壹周刊报导陈福田“涉图利遭调查”,陈福田已于今天下午4时委任律师林志诚前往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按铃申告壹周刊涉犯刑法第310条第2项的加重诽谤罪嫌疑。
其次,据林志诚表示,新闻媒体应自律,不能逾越言论自由应有界限,不得恣意报导,侵害他人名誉。
台水并说,提供消息的畅同公司,内容也多与事实不符,是否一并提告,将由林志诚与陈福田研议后再做决定。
台水公司指出,壹周刊报导陈福田“涉图利遭调查”,陈福田已于今天下午4时委任律师林志诚前往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按铃申告壹周刊涉犯刑法第310条第2项的加重诽谤罪嫌疑。
其次,据林志诚表示,新闻媒体应自律,不能逾越言论自由应有界限,不得恣意报导,侵害他人名誉。
台水并说,提供消息的畅同公司,内容也多与事实不符,是否一并提告,将由林志诚与陈福田研议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