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保费率升 每日多付1.7元

2012年12月27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7日电)内政部次长简太郎今天宣布,国保费率将自明年1月1日起,依法调整为7.5%,一般身分被保险人最多每天多付新台币1.7元。

简太郎下午在内政部例行记者会指出,国民年金保险制度从民国97年10月1日开办,今年迈入第5年,明年费率调整为7.5%后,一般身分被保险人最多每天多付1.7元,加上政府增加的保费补助,国保基金每年约可增加25亿元的保费收入。

简太郎说,国保费率调整后,应缴费被保险人每人每月虽然增加26至52元的自缴保险费,但政府每月也相对为每位被保险人多提拨34至86元的补助保险费,增加的保费将纳入国民年金保险基金,作为被保险人未来的保障。

根据内政部资料,国保目前约有385万人纳保,已有38万馀人开始领取各项保险给付,对于被保险人于老年、生育及发生身心障碍、死亡等保险事故时的经济安全,提供相当的助益。

依国民年金法第10条规定:“本保险之保险费率,于本法施行第1年为6.5%;于第3年调高0.5%,以后每2年调高0.5%至上限12%。但保险基金馀额足以支付未来20年保险给付时,不予调高”。

简太郎说,依据101年7月完成之国保财务精算报告指出,现有的国保基金馀额仅可支付未来9年的保险给付,依规定应自第5年起调高国保费率0.5%。

简太郎表示,国保财务除了法律明定的费率定期调整措施外,加上国民年金法第49条政府负最后支付责任的规定,“保证绝对不会倒”,确保国保制度的永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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