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修正 元旦上路

2012年12月30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30日讯】102年新制专题(3)(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30日电)新修正专利法明年1月1日上路,其中修正重点包括未来将扩大设计专利保护范围、专利复权机制、优惠期适用范围及限缩专利外文本申请种类限制。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表示,这次专利法修正是全盘修正,修正条文共计159条,其中修正108条,增订36条,删除15条。

智慧局指出,这次修正又可归类为六大面向,包括申请程序面、实体审查面、扩大保护面、侵权救济面、强制授权面及专利举发面等。

申请程序面部分,智慧局举例,像是增订专利申请人己意在刊物发表者,可主张优惠期,包含在商业性刊物发表者。

此外,专利外文本提出时语文种类,从过去没有外文本限制,改以阿拉伯、英、法、德、日、韩、葡、俄、西班牙文等9大语言为限。

值得一提的是,未来非因故意未于申请时主张优先权,或未按时缴纳专利证书费或年费者,只要在1年半内补缴3倍年费,即可申请复权等。

扩大保护面部分,智慧局表示,未来将部分设计、电脑图像及图形化使用者介面(Icons & GUI)设计、成组物品设计、衍生设计纳入专利保护范围,强化对设计成果保护。

强制授权面部分,智慧局指出,专利法现行规定,申请人若经合理期间、事由仍“谈不拢”者,可向智慧局申请强制授权,修法后“谈不拢”已不能独立成为强制授权的理由,还需与公益非营利使用、再发明等事由连结,才能申请强制授权。

其他专利法修正部分,则还有有条件开放医药及农药品专利延长申请,并删除原先申请延长至少要2年的门槛限制、删除专利侵权有关3倍惩罚性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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