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扣2艘东港渔船 平安抵台

2013年01月04日国际
【新唐人2013年01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林行健马尼拉4日专电)疑似在菲律宾领海捕鱼遭扣的两艘台湾渔船,获释后经过将近8天的航行,今天凌晨平安返抵屏东东港。

东港籍渔船“进宏发号”与“德裕昇号”,去年12月10日在东纳卯省(Davao Oriental)海域被菲方海上缉查小组逮捕,并拖到马蒂(Mati)港扣押,经过中华民国驻菲代表处及旅菲台商的合力协助,12月27日上午11时人船获释,今天凌晨1时抵达屏东东港。

两船家属今天打电话向菲国友人报平安。

“进宏发号”与“德裕昇号”被指在菲国领海盗捕渔获,被捕后,纳卯市华国渔业公司董事长洪永华第1时间致电驻菲代表处求助,而洪永华本人也立即前往车程约两小时的马蒂港,探视两船的台湾籍船长。

洪永华致函菲律宾渔业局长,请准两船船长留在船上,免进当地看守所,而驻菲代表处也启动“台菲渔船遭扣紧急处理机制”,透过正式管道、循合法程序与相关部门交涉,促使菲国渔业局行使行政裁罚权,让全案免于进入司法程序。

此外,侨务委员施秋煌、台商黄立志也分别透过私人管道侧面协助,还有热心台商代垫渔船罚款,展现出旅外台商互助的精神。

菲国法律规定,外籍渔船只要进入菲国海域,即视同非法捕鱼论,渔业局可征收最高20万美元的行政罚锾,渔船还将被没收拍卖。

“进宏发号”与“德裕昇号”各被科处行政罚锾5万美元,但避开了渔船被没收的命运。

曾任民答那峨岛台商会会长的洪永华提醒,菲国宪法规定天然资源由菲人独享,台湾渔民捕鱼时要注意航道,不要进入菲律宾的经济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