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5日电)铨叙部次长吴聪成今天说,金融雇员转任公务人员,过去铨叙部从来没有同意过,铨叙部认为应站在公平的立场,维护官制官规。
媒体报导,相关人士指出,依照草案,金融雇员、技术人员在修法完成后3个月内,可选择维持其金融雇员身分,或选择转任公务人员,但并非可无条件转任,有意愿转任者,行政院将协调考试院举办特考,通过考试者,方可转任公务人员。该人士强调,类似的做法有前例可循。
吴聪成上午受访时表示,铨叙部表达的是维护官制官规的立场,当初在提出组织改造时,铨叙部就已经说明过考试院的立场,也说明过最高行政法院早在民国92年,就曾判定金融雇员升等考试及格,不具公务员任用资格,但相关意见没有被采纳。
他说,官制官规应该站在公平的立场,过去铨叙部从来没有同意过雇员转任公务员,相关做法应该要公平。未来也会与行政院持续沟通协调,对于行政院提出所谓的“前例可循”,要7日上班后调资料详阅才能表达意见。
考试院人士指出,国营事业人员部分具有公务人员资格,依据媒体报导内容来看,铨叙部的函文只是在进行“比叙”的工作,当初这些人员是考取公务人员资格,被分发到国营事业的,但因为国营事业与公务人员的职等不同,所以从国营事业回到公务体系,需要有“比叙”的动作,函文内容与考试任用没有关系,也不是取得公务人员任用资格。
该名人士说,行政院提出的这份资料年代太久远,实在没有说服力,考试院后续也将调阅出这份文件,完整看过整份公文后,再与行政院沟通协调。
媒体报导,相关人士指出,依照草案,金融雇员、技术人员在修法完成后3个月内,可选择维持其金融雇员身分,或选择转任公务人员,但并非可无条件转任,有意愿转任者,行政院将协调考试院举办特考,通过考试者,方可转任公务人员。该人士强调,类似的做法有前例可循。
吴聪成上午受访时表示,铨叙部表达的是维护官制官规的立场,当初在提出组织改造时,铨叙部就已经说明过考试院的立场,也说明过最高行政法院早在民国92年,就曾判定金融雇员升等考试及格,不具公务员任用资格,但相关意见没有被采纳。
他说,官制官规应该站在公平的立场,过去铨叙部从来没有同意过雇员转任公务员,相关做法应该要公平。未来也会与行政院持续沟通协调,对于行政院提出所谓的“前例可循”,要7日上班后调资料详阅才能表达意见。
考试院人士指出,国营事业人员部分具有公务人员资格,依据媒体报导内容来看,铨叙部的函文只是在进行“比叙”的工作,当初这些人员是考取公务人员资格,被分发到国营事业的,但因为国营事业与公务人员的职等不同,所以从国营事业回到公务体系,需要有“比叙”的动作,函文内容与考试任用没有关系,也不是取得公务人员任用资格。
该名人士说,行政院提出的这份资料年代太久远,实在没有说服力,考试院后续也将调阅出这份文件,完整看过整份公文后,再与行政院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