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0日讯】中国湖南维权人士朱承志的律师周二(8日)表示,朱承志因为介入调查湖南六四民运人士李旺阳离奇死亡案,已经被关押在一处秘密的地点。律师表示,62岁的朱承志可能成为第一个根据中国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遭到秘密关押的人士。
湖南邵阳当局4日向朱承志的家人表示,朱承志被依“73条 ”予以“监视居住”。
所谓“73条 ”是中国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中最受争议的条文之一,在2011年实施,主要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被拘押者的家人在24小时内会得到通知,但是警方不必透露拘押地点,也可以不允许律师和被拘押者会面。
中共官方7日宣布,要在今年改革劳教制度,才隔一天,就传出朱承志遭到秘密拘押的消息。朱承志友湖北石先生担心,这个73条会造成可怕的后果。
朱承志好友湖北石先生:“73条感觉回到了以前的封建王朝了。而且很没有原则性,随意性太大。谁都有可能失踪,然后这是一个很恐怖的法律。这个后果就很可能人人自危呀。不通知家属,他说关押在哪里?不见到人你哪里知道关押在哪里?是否安全?”
湖南律师燕旺利则指出,随着73条的修改,民众无端被当局秘密羁押的情况会大量出现。
湖南律师燕旺利:“之前没有任何法律的时候,他们都经常有这个事情出现,之后有法律了我相信他们会利用这样的条款,来秘密羁押。这个情况会大面积出现的。”
李旺阳在去年6月间离奇死亡,但当局公布的调查结果说是自杀身亡,引发数千名大陆学者、律师和维权人士的愤怒。朱承志是李旺阳的好友,只是把被囚的活动人士李旺阳去世照片和视频发到网上后,就被当局指控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新唐人记者朱智善、广德采访报导
湖南邵阳当局4日向朱承志的家人表示,朱承志被依“73条 ”予以“监视居住”。
所谓“73条 ”是中国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中最受争议的条文之一,在2011年实施,主要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被拘押者的家人在24小时内会得到通知,但是警方不必透露拘押地点,也可以不允许律师和被拘押者会面。
中共官方7日宣布,要在今年改革劳教制度,才隔一天,就传出朱承志遭到秘密拘押的消息。朱承志友湖北石先生担心,这个73条会造成可怕的后果。
朱承志好友湖北石先生:“73条感觉回到了以前的封建王朝了。而且很没有原则性,随意性太大。谁都有可能失踪,然后这是一个很恐怖的法律。这个后果就很可能人人自危呀。不通知家属,他说关押在哪里?不见到人你哪里知道关押在哪里?是否安全?”
湖南律师燕旺利则指出,随着73条的修改,民众无端被当局秘密羁押的情况会大量出现。
湖南律师燕旺利:“之前没有任何法律的时候,他们都经常有这个事情出现,之后有法律了我相信他们会利用这样的条款,来秘密羁押。这个情况会大面积出现的。”
李旺阳在去年6月间离奇死亡,但当局公布的调查结果说是自杀身亡,引发数千名大陆学者、律师和维权人士的愤怒。朱承志是李旺阳的好友,只是把被囚的活动人士李旺阳去世照片和视频发到网上后,就被当局指控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新唐人记者朱智善、广德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