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醋男刺死情敌 判无期定谳

2013年01月14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1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4日电)张姓男子追求阮姓女子,不满阮的一名男性友人仅着内裤躺在阮的床上,持刀刺死阮女的友人。最高法院今判张男无期徒刑定谳。

根据判决书指出,60岁张男追求高雄市一间卡拉OK店的服务生阮姓女子,但于民国100年4月7日晚上,却因阮女坐台问题与阮的一名男性友人发生争执。

张男心生不满,隔天凌晨前往阮女位于台南市的住处时,看见阮女与这名友人相偕上楼,心生妒恨之下到便利商店买水果刀,随后持刀闯进阮女屋内,猛刺仅着内裤而躺在床上的阮女友人15刀,阮女友人送医不治。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张男仅因追求阮女不成,就对被害人产生妒恨,继而下手行凶,砍杀多达15刀,手段凶残,造成被害人死亡,依杀人等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张男提起上诉。

法院二审依被害人死亡原因及相关证据等,仍认定张男有杀人犯意,驳回张男上诉。全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而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