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昱安杀父 陈母请求判死

2013年01月16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1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6日电)最高法院今天召开男子陈昱安杀父案言词辩论庭,检察官转述陈母意见表示,若不判陈男死刑,他出狱后会造成家族血流成河。

陈昱安被控于民国99年9月间因揣测父亲对他偏心,不满父亲多次要求他外出工作,预先准备生鱼片刀及菜刀,砍杀父亲110多刀致死;历审均依杀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处陈昱安死刑。

莅庭检察官陈文礼在庭上说,1月初收到陈母的信件,信中指出,依她对陈昱安20多年的了解,若未判处死刑,陈昱安出狱后会危害家族的安全,造成“血流成河”,她要伸张正义、大义灭亲,请求检察官向法官表示,判陈昱安死刑。

陈文礼说,陈父要求陈昱安外出工作,是一般父母对子女的期待,陈父50多岁了仍不辞劳苦工作,陈昱安却无同理心,不知感恩图报。

陈文礼指出,陈昱安行凶前写下“杀人摘要”,预谋犯案许久,而非一时受到刺激,砍杀父亲的部位也多是要害,行凶时生鱼片刀甚至卡在父亲胸前,杀意坚定,犯后并曾说“后悔不存在我心中”。

陈昱安辩护律师王宝莅表示,人的行为是连续性的,有时做对有时犯错。法律是冷冰冰、不容许有灰色地带的,但活生生的人存有灰色地带,法官在法律的侷限性及普遍性之下,须注意每人的个别状况。

王宝莅说,不能以陈昱安砍杀父亲几刀而认定其犯罪层次,1名小孩如此伤害父亲,“背后难道无更深层的原因?”,且针对刑法第57条科刑时须审酌的各项情状,也还需盘点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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