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地价调整与否 陈(冲)促研议

2013年01月17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1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7日电)行政院长陈(冲)今天表示,公告地价是否每3年调整,请内政部及财政部交换意见研议处理。

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上午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表示,台中市副市长蔡炳坤在院会中提及,现行地价税每3年调整,是否考虑每年或每2年调整一次;县市合并改制后,市的部分地价税上升、县的部分则下降,是否可修法分开计算。

陈(冲)对此表示,有关县市合并为直辖市后的公告地价问题,有2种方法,一为“县归县,市归市”,一为“县市达到同一标准”。但终究要达到同一标准,可研究在过渡期间采渐进方法,请财政部研究,如需修法,应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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