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酒驾辗人肇逃 李鸿源:严惩

2013年01月18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1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孙承武台北18日电)桃园大园警分局埔心派出所副所长宋宏传被控酒驾辗人肇逃。内政部长李鸿源今天表示,若调查属实,严惩绝不宽贷。

李鸿源说,若这名副所长酒驾又肇事,绝对严惩不宽贷,也会严格要求所有员警不能酒驾。

警政署表示,在春安工作前夕发生重大违纪案,桃园警方已做出惩处,宋宏传也已先被停职移送法办,并交付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调查。

至于相关主管连坐处分部分,警政署表示,将待督察系统进一步调查昨晚宋宏传与那些人饮酒结果而定。

高阶警官指出,取缔酒驾已被列为警方重点工作,平时更三令五申严禁警察人员酒驾。尤其在农历年前的“春安”工作展开前夕,身为执法人员却酒驾撞死人,且事后逃逸,知法犯法,严重损及警察形象,只有“严办”。

依警察人员奖惩标准表,酒后驾车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并逃逸或顶替,经检测吐气所含酒精成分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逾0.05%者,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31条第1项第6款规定,迳予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