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牛肉干 几乎不用金门牛肉

2013年01月30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1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30日电)继公布近9成市售米粉含米量不及国家标准,甚或零;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再公布抽验13件金门牛肉干,几乎都不是金门牛肉制作。

消基会秘书长、台大农经系教授雷立芬说,消基会1月中旬在主要通路购得13件金门牛肉干,结果肉品来源标示显示,几乎全都不是用金门牛肉制作。

每件样品所用牛肉,依产品标示,来自一地或两地。消基会统计,所用牛肉全来自澳洲7件,来自澳洲、纽西兰两地的有4件,来自金门及澳洲的有2件。

她说,13件样品都没有完全使用金门牛肉的案例,却称是金门牛肉干。

消基会强调,卫生署去(2012)年9月6日就已公告,去年9月20日起生产制造含牛肉原料的包装食品,例如牛肉干、泡面等,都要标示牛肉原产地(国),或在包装袋上增加标示“牛肉来自○○”等同义标示。

而公平交易法第21条也规定,商品或广告不得有引人错误的标示,否则同法第41条规定可限期改正,并得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罚锾;呼吁农委会及公平会加强查处。

由于其中一件产品良金还出现在农委会所设的农业易游网站上,消基会质疑政府机关有带头欺罔之嫌。农委会辅导处表示,今天已从网站上撤除。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