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盛银行愿撤原分行

2013年02月01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1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31日电)金管会核准澳商澳盛银行在台分行的主要营业、资产与负债分割予澳盛(台湾)商业银行,分割基准日预定在民国102年4月7日,而仅保留1家台北分行及OBU至103年底。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行,外银并购本国银行要设立子行,同时金管会协调这些外资银行撤除原分行。

金管会今天表示,核准澳盛银行在台分行主要营业、资产及负债分割给澳盛(台湾)商业银行(子行),保留1家台北分行及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至103年底。分割之后澳盛(台湾)商业银行承受澳盛在台14家分行,实收资本额将增至新台币200亿元。

金管会官员表示,除澳盛愿意撤掉原分行之外,星展银行也预计102年底撤除原分行。

至于有并购本国银行的外资银行还有渣打、花旗、汇丰等,官员表示,由于这3家外资银行在台湾经营的时间比较长,并且还要调整客户的时间比较久,所以还在积极协调撤除原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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