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跑英商 提条件愿回台再审

2013年02月01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2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日电)酒驾撞死送报生的英商林克颖发监前逃亡。一封由他署名的声明表示,只要台湾允许让国际人权团体参与审判等4个条件,愿意回台接受再审。

林克颖(Zain Dean)在民国99年撞死送报生,二审去年7月26日依酒驾、过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等罪判刑4年,尽管肇逃部分还在上诉,但其馀定谳刑责仍需发监执行,但林克颖却于去年8月发监前就持英籍白人友人护照潜逃出境。

台湾电子媒体今天收到一封署名Zain Dean的电邮声明。在声明中,林克颖为自己仓促离台,向死者家属及台湾人民致歉,他自觉无路可走,所以才偷走友人的护照离台。

林克颖控诉,起初他相信台湾司法系统,但3年受审期间,却深受偏见,让他失望又震惊。他始终无法取得关键证据,案发过程的部分监视器录影画面等,但这些画面足以证明他并非肇事者。

声明最后表示,林克颖愿意在台湾答应4项条件下,返台受审。包括再审期间,需有公正的国际人权团体参与审判、诉讼过程应受台湾司法及人权团体监督、有关单位应调查为何关键录影画面在案发后失踪、被指派的法官应审视相关证据及法条,别因为肤色而怪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