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福利不尽义务 锚婴遭忌

2013年02月03日美国
【新唐人2013年02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吴协昌洛杉矶特稿)愈来愈多华人选择到美国产下“锚婴”,虽然有宪法保障,但许多民众对“锚婴”只享福利、不尽义务却颇多微词,也让“锚婴”争议浮上台面。

“锚婴”(anchor baby)一词最早出现在1987年的“洛杉矶时报”,当时指的是来自越南的移民,原意是“年幼的移民者,未来能够帮助仍在海外的家庭成员成为合法移民”,但当时用的是“anchor child”,指的是13到20岁的年轻移民。

直到1996年才正式出现“anchor baby”一词,也逐渐延伸为父母均非美国公民,但在美国出生的小孩。只是不管是用哪一个名词,都具有贬意。

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保障在美国出生的婴孩拥有美国籍,可以享有公民的福利,但大多数的“锚婴”都在出生后就返回自己的国家,直到需要就学时才又回到美国,也因此让许多民众对“锚婴”只享福利、不尽义务相当反感。

抗议南加州奇诺岗坐月子中心的团体“别在奇诺岗”,在抗议坐月子中心时,也举着“不要锚婴”、“不出卖公民权”等标语。1名抗议人士就挑明着说,“锚婴”只想享受美国的教育资源,却没有任何贡献,家长也没有缴税,对正常的美国公民并不公平。

美国同样采取义务教育,在中、小学阶段,只要是公民,就可以享受几近于免费的义务教育;而即使到大学阶段,如果选择就读州立大学,也几乎可以与一般美国公民享受本州学费的优惠,由于美国近来财政紧缩,对州立大学的补助愈来愈少,这些“锚婴”依旧能够享有福利,难免引起部分人士眼红。

只是事实也并非这么单纯,律师邓洪就说,目前到美国产子的国家中,以中国大陆最大宗,但一般来说,能到美国产子的大陆家庭,家境都在中上,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因此他们并非觊觎美国的福利,只是希望有个保障,或是让小孩未来有好的前途。

邓洪强调,这是长久以来的问题,不只是华人的问题,欧洲、南美移民同样有这个情况。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愿意取得美国籍,也证明美国身分仍有价值,一旦有一天,大家都放弃绿卡、美国公民权,这才值得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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