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女诈台男 诈欺集团判刑

2013年02月03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2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3日电)林姓男子被控成立诈欺集团,由大陆地区女子随机打电话给台湾男子,捏造各种理由诈财得逞。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将林男判刑。

根据判决指出,林姓男子被控与友人谋组诈欺集团,在大陆地区成立电话机房后,当地招揽call客秘书,再随机打电话给台湾男子,捏造各种理由诈财。

call客秘书去年5月间起,从大陆拨打电话与台湾的被害男子装熟,建立关系,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就以“家人生病需支付医药费”、“欠缺生活费”、“阿嬷开刀”等理由,诱骗被害人出资援助。

待被害人允诺出钱,再由台湾据点的车手载公关小姐至指定地点向被害人取款,大陆、台湾地区的集团成员分工合作,有多名男子受害。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林男所组的诈欺集团是由多人缜密分工才能完成的集团性犯罪,审酌他先前已有诈欺、赌博等前科,竟与他人施用诈术诈财,依诈欺取财罪判处1年6月徒刑。

一审也判处集团其他成员7月至1年不等徒刑;高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