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非法弃置 房地勿租不明者

2013年02月05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2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5日电)环保署今天表示,勿因一时失查或不谙法令规定,而将土地或闲置厂房出租给不明人士,而遭致非法弃置废弃物,触法引发罚责。

为了遏止不法业者任意倾倒废弃物的非法弃置行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于民国100年更新完成“废弃物非法弃置案件管理系统”。

环保署表示,盼透过司法、行政单位与社会大众使用这项系统,并经由清运车辆装置GPS、处理机构装设闭路电视录影监视系统,辅以卫星遥测技术等运用,遏阻废弃物非法弃置事件。

环保署废弃物管理处说,已协请台湾电力公司与台湾自来水公司,在缴费单上印上警语,用以协助宣导“莫将出租土地供非法弃置废弃物”。也提醒民众勿将土地或闲置厂房出租给不明人士,遭致非法弃置废弃物。

今年环保署为了强化跨单位巡查能量,于“废弃物非法弃置案件管理系统”新增预防性热点巡查功能。环保署废管处说明,各地方环保局对于辖区内易遭弃置地点,巡查热点资料建置,另由地方清洁队员、森林巡山员、河川巡水人员、水土保持人员及各地方环保局稽查科等相关协巡人力,进行定期巡查作业。

环保署废管处指出,若民众发现有疑问,可上“废弃物非法弃置案件管理系统(IDMS)”网站(http://waste24.epa.gov.tw/idms/)陈情申报。如果是属一般脏乱点及生活废弃物等简易可清除案件,也可拨打环保署公害陈情专线(0800-066-666)通报,共同维护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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