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化领导人形象不再劳教?网友很惊讶

2013年02月06日时政
【新唐人2013年2月7日讯】(新唐人记者徐立综合报导)日前,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在今年的全省政法工作视频会议上提出,对今后“丑化领导人形象”的“劳教审批统一停止。”此言引来众网友的强烈关注,大呼:“原来丑化领导人形象居然是犯罪行为!”

据大陆《云南网》日前报导,云南省政法工作视频会议在昆明召开。孟苏铁在会议上作了发言。发言中提到:“从现在起,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缠访闹访、丑化领导人形象等三种行为的劳教审批统一停止,对其他违法情形的劳教审批全部暂停,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不再采用劳教手段。”

对此消息,引起网友热烈讨论评析。有网友表示:原来在其他省丑化领导人形象也要被劳教,现在才知道!

太刺激了:“丑化领导人形象居然是犯罪行为,真是匪夷所思!”

自-由-主义到死34: 官方终于承认,丑化领导人形象原来是要劳教的!难怪中国多年没有真正的讽刺漫画了

惟惟Dad:“身正不怕影子斜,形象不是别人丑化的,而是自己作践的。”

多种关注:“劳教是对法律的践踏!早该废除!”

律师:劳教反法治

中共劳教制度早已被法学界普遍认为其明显与宪法规定不符。根据《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决定或法院决定不受逮捕。而劳教却可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高达4年,而仅仅是由警方自行就可以决定。

报导引述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春光表示,劳教制度和当前的法律体系是不相容的、有明显冲突的,废除势在必行。一般来说,长期限制人身自由,应该由《刑法》规定在刑罚中来承担,由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而劳教变相把三个程序简化成一个程序,由公安自侦自查自定。“这完全是反法治的”。

有记者了解到,云南劳动教养制度始创于1955年10月,是全国最早建立劳动教养场所的省份之一。目前云南设立的劳教所共有14个,其中包括云南省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云南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和昆明市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

法学等各界呼吁劳废除教制度

2007年底,包括经济学家茅于轼、维权律师李方平、学者胡星斗等69位中国学者和法律界人士联署发表了公开信,呼吁取消劳动教养制度。

2008年3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克宁正式提交建议,呼吁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2012年10月9日,国新办发表《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

下面是曾被判劳教的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11岁的女童唐慧,曾被逼卖淫100余次,唐慧多次愤然上访却屡遭不公正对待。2012年8月2日,唐慧被湖南永州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后在舆论压力下唐慧获释。

案例二: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多次发表“负面言论和信息”, 被重庆劳教处处以两年劳教。2012年11月19日,被撤销了劳教决定。

案例三:彭洪在2009年9月重庆打黑期间,因在论坛转发打黑漫画《保护伞》。认定为“诽谤”,劳教两年。2011年9月10日,劳教期满后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