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一次领改年金 试院有配套

2013年02月07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2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7日电)考试院说,为避免改领公保年金导致退休所得超过现职所得,将规定,在99年至104年退休,月退基数内涵按本俸1.6至1.2计算。

铨叙部规划的退休制度改革方案,退休金基数部分,现职兼具新旧制年资的公务人员,以及已经退休的人员,将从本俸2倍逐年调降至109年的1.6倍,纯新制的公务人员,则从本俸2倍逐年调降至108年的1.7倍。

考试院会今天公布的会议纪录,考试院长关中上周向考试院报告府院会议情况时提到,为避免在过渡期间因为领取公保年金以致退休所得超过现职所得,铨叙部将订定办法,规定在99年至104年退休者,月退基数内涵将按本俸1.6至1.2倍计算,并可追溯至99年。

铨叙部次长吴聪成受访指出,当初公保年金化修法,因私校教职员要求,订有“追溯条款”,也就是99年1月1日到公保年金施行日,已经请领一次养老给付者,若符合养老年金条件,可在一定期间内缴回一次养老给付,申请改领公保年金。

吴聪成说,公保年金加上月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就是订在8成以下,铨叙部考量到,原本领公保一次养老金的人,如果改成公保年金后,月退基数内涵就算降到本俸1.6倍,可能有些人的所得替代率还是会超过8成,这时,月退基数内涵就要再继续往下调降,甚至可能降到本俸1.2倍。

吴聪成指出,这是目前铨叙部可以预想到的状况,届时真的会调降到多少,还是要看实际的状况,铨叙部一定会衡平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