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吴东亮假发票 珠宝老板缓诉

2013年02月08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2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8日电)开设珠宝店的赵姓女子被控将他人发票,辗转交给台新金控董事长吴东亮申报交际费。北检今天侦结缓起诉赵女及女会计。

台北地检署公布的缓起诉书指出,吴东亮妻子彭雪芬的胞妹彭雪芳在民国93年间,受胞姐彭雪芬所托,向赵姓女子开设的珠宝店购买新台币30万8000元物品,但赵女及李姓女会计竟制造不实会计凭证,将他人的6张发票交付给彭雪芳。

检方指出,彭雪芳取得不实的6张发票后,交给彭雪芬,彭雪芬再转交给吴东亮,吴东亮再交给公司人员申报交际费用。

检方调查发现,吴东亮、彭雪芬及彭雪芳均不知情,发票为不实,而赵女及李女均坦承犯行。

检方审酌赵女及李女深表悔悟,态度良好,将2女缓起诉,各须向国库支付5万元及3万元;彭雪芬等人则无刑事犯罪,获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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