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女想分手 男曝性影片判赔

2013年02月19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2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9日电)已婚彭姓男子经由网路结识苏姓人妻后出轨,后来感情生变,他竟寄发女方性爱影片给亲友。台北地院判彭男应赔新台币84万元。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彭男透过成人聊天交友的网站,结识已婚苏女,两人出轨,从民国99年起多次到新北市新店、汐止等地汽车旅馆偷情。

苏女后来担心奸情曝光,向彭男提出分手,但男方不愿放手,苏女争执后愤而离去,却不慎将随身碟忘在彭男车上,彭男因此取得苏女与丈夫电子邮件帐号密码等资料。

两人后来藕断丝连,彭男又趁机设计偷拍苏女性爱影片,后来入侵苏女丈夫MSN,冒用对方名义寄发苏女裸照,并传简讯给女方“要你们尝尝众叛亲离,该付出代价了”等,让苏女心生恐惧。不久,彭妻意外在电脑发现性爱照及影片,才发现丈夫婚外情。

法院依相奸、恐吓、妨害秘密等罪,判处彭男2年徒刑,得易科罚金确定。苏女与丈夫再向彭男提出民事诉讼,求偿新台币170多万元。

法院认定彭男侵害苏女与丈夫的人格权,审酌两造财力后,判决彭男须分别赔偿苏女、苏女丈夫45万元及39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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