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2月25日讯】(新唐人记者陈汉、李韵采访报导)中共官媒说,人体器官捐献全面推广,省级红十字会将设统筹人体器官捐献机构,届时,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的信息,将实现全国联网。此外,江西也将施行“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说是为了推动民众逐渐接受遗体捐献的观念,遏制人体器官非法交易。评论指出,中共搞的这一系列动作,就是为了混淆其非法器官交易罪行的来源。
《新京报》报导说,2月25日,中共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将共同召开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视频会议,在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人体“器官捐献”和“器官合理有效分配”工作。会议将部署各地省级红十字会,尽快成立统筹人体器官捐献的专门机构,负责器官捐献的社会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器官分配。
报导指称,中国每年约有二、三十万患者等待器官移植,但每年真正实施的器官移植手术只有约1万台,多数移植器官依赖死囚,非法买卖器官行为也时有发生。
时事评论员邢天行指出,国际上对器官捐献有明确的条约,但是中共向来不遵守国际标准去制定它的条例,它现在搞的这个,跟以前它所采取的各种各样的所谓法律完善,某方面健全体制,其实是一个思路。
邢天行:“其实不是说你现在建立一个完善这个体系,就能够遏制中国现在人体器官非法交易,它没有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它的建立者、执法者、执政者都是一家、那么它这一家的存在就是藏污纳垢,可能是成为犯罪的温床,以往的经验也是这样的,它在媒体报导当中能明显看出来,他实际上指的这个所谓社会上非法交易、犯罪,它把自己撇出去了,也就是政府高高在上,完全是合理合法的,不存在犯罪行为,都是下边私人在做。
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在器官完善之前,同样这种捐献单位,比方说鲜血、捐款、红十字会大家都知道,血站的问题,后来又建立一个疾控中心,这些建立之初,所谓的立法跟今天他们想对器官立法一模一样,包括说辞都是怎么为老百姓好,怎么规范秩序、市场,但最终结果是,这些机构真正成为了跟罪犯联手的作案的一个地方。”
中共出台所有政策都是幌子
邢天行举例说,比如中共的疾控中心,卖非法有毒疫苗案,至今得不到解决,还有这个血站,导致了卖血猖獗,他们非法卖血的联手,最后导致艾滋病的问题,上访的始终都得不到解决,它都涉及到国家主体,它背后所有政府机构都沦为最大的团伙了。
邢天行:“这个问题真的是中国各种社会问题,各种人权迫害、人身得不到保障,这样一个问题的根源,所以不管它怎么出台新政策,只要它的体制本身得到不断根本的解决,那么它这些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幌子,它会迅速论为像以前那些机构一样,一个巨大的犯罪的团伙。”
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受质疑
《新华社》报导说,近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这一法规出台的目的之一,在于推动民众逐渐接受遗体捐献的观念,从而遏制人体器官非法交易。
而江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曾传美解释说:“生前未明示不捐献遗体的人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可以表示同意捐献其遗体。”
邢天行指出,从江西出台条例可以看出来,它是在侵犯人权。
邢天行:“这个人本身不想捐献,可是他死了谁能公证,他是否定捐献的呢?如果允许这样下去,我们可以想像,在中国现在社会,道德沦落的时候,你想杀一个人把他给卖了,那太容易了,而且现在成了合理合法,所以我说,它的法律制定,包括执行本身都是问题,最基本来看,它增加机构,还要招来一些人,把纳税人的钱投去运营。能不能真正起到好的作用呢,根据以往经验教训来看,我是一点都不乐观的。”
报导说,此前,上海、山东、湖北等省市都已相继出台类似条例。2010年3月,中共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还选取了包括江西在内的10个省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邢天行指出,中共搞的这一系列动作,就是在混淆非法器官交易罪行的来源。
中共活摘法轮功器官
2006年3月,中共在苏家屯等至少36个集中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以牟取暴利并焚尸灭迹的反人类暴行,被海外媒体曝光。化名皮特的大陆资深媒体人爆料,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有个类似法西斯的秘密集中营,关押着6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这里很多法轮功学员离奇死亡,焚尸前内脏器官都被掏空出售。
第二位证人也很快现身,证人安妮的前夫曾亲自摘取了很多法轮功学员的眼角膜,他告诉家人,医院大量摘取法轮功学员的肾脏、肝脏等器官,这些学员很多还是活的。那时他们被告知,残害法轮功学员不算犯罪,是帮共产党“清理敌人”。
随后,中共当局匆匆推出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2006年7月,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资深国会议员大卫.乔高和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组成的独立调查组,向国际社会公布了“中国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报告”他们确认:从2000年到2005年期间,中共至少进行了6万例器官移植手术,其中至少4万多个器官极有可能是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的。
时事评论员蓝述指出,稍微有常识的人,或者对中共强制摘取器官进行贩卖,牟取暴利这些事情有一些了解的人,他是清楚中共是在掩盖活摘人体器官这一事实。
蓝述:“因为器官移植它不像偷辆车,偷个零件或者偷秘密情报什么东西的,偷完之后你都找地方藏起来、找个个人送出去就完了,器官移植是非常特殊的程序,供体受体之间能不能合适,手术必须有非常高科技要求的环境、术后护理等等,这一系列程序它是一个大规模的,需要很多程序和技术环节才可能发生的事情,所有这种事情如果发生的话,他的背后一定是政府机构。”
蓝述指出,没有任何流氓团伙或者犯罪团体会去做器官移植,所以器官移植的大面积发生,它背后一定是一个国家性的犯罪,才有可能聚集如此多的技术、人力、人才资源以及环境,以及供体和受体之间的关系安排等待,所有一系列必须是国家犯罪才有可能达成。
蓝述:“所以中共如果说真要打击活摘器官或者器官移植中的犯罪,他不用干很多事情,他只要下个中央文件,它就可以解决了的,这是跟其他所有东西不一样的,所有在媒体做这些事情都是做给别人看到,并不能说明他真正做这个事情,并不代表它真正会杜绝器官移植,第二也不能说明中国没有器官强制移植事情发生,所有东西完全是不必要的表面文章,因为所有人都清楚,强制摘取他人器官移植这件事情,一旦大面积发生一定是国家性的犯罪。”
因此,邢天行表示,事实的反应,也是过去我们说各种问题,包括今天中共所说的要建立完善器官市场,是一个问题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实际上它说的,只要建立市场就能够遏制这个器官非法交易,这是一种幌子,自欺欺人的。
《新京报》报导说,2月25日,中共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将共同召开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视频会议,在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人体“器官捐献”和“器官合理有效分配”工作。会议将部署各地省级红十字会,尽快成立统筹人体器官捐献的专门机构,负责器官捐献的社会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器官分配。
报导指称,中国每年约有二、三十万患者等待器官移植,但每年真正实施的器官移植手术只有约1万台,多数移植器官依赖死囚,非法买卖器官行为也时有发生。
时事评论员邢天行指出,国际上对器官捐献有明确的条约,但是中共向来不遵守国际标准去制定它的条例,它现在搞的这个,跟以前它所采取的各种各样的所谓法律完善,某方面健全体制,其实是一个思路。
邢天行:“其实不是说你现在建立一个完善这个体系,就能够遏制中国现在人体器官非法交易,它没有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它的建立者、执法者、执政者都是一家、那么它这一家的存在就是藏污纳垢,可能是成为犯罪的温床,以往的经验也是这样的,它在媒体报导当中能明显看出来,他实际上指的这个所谓社会上非法交易、犯罪,它把自己撇出去了,也就是政府高高在上,完全是合理合法的,不存在犯罪行为,都是下边私人在做。
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在器官完善之前,同样这种捐献单位,比方说鲜血、捐款、红十字会大家都知道,血站的问题,后来又建立一个疾控中心,这些建立之初,所谓的立法跟今天他们想对器官立法一模一样,包括说辞都是怎么为老百姓好,怎么规范秩序、市场,但最终结果是,这些机构真正成为了跟罪犯联手的作案的一个地方。”
中共出台所有政策都是幌子
邢天行举例说,比如中共的疾控中心,卖非法有毒疫苗案,至今得不到解决,还有这个血站,导致了卖血猖獗,他们非法卖血的联手,最后导致艾滋病的问题,上访的始终都得不到解决,它都涉及到国家主体,它背后所有政府机构都沦为最大的团伙了。
邢天行:“这个问题真的是中国各种社会问题,各种人权迫害、人身得不到保障,这样一个问题的根源,所以不管它怎么出台新政策,只要它的体制本身得到不断根本的解决,那么它这些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幌子,它会迅速论为像以前那些机构一样,一个巨大的犯罪的团伙。”
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受质疑
《新华社》报导说,近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这一法规出台的目的之一,在于推动民众逐渐接受遗体捐献的观念,从而遏制人体器官非法交易。
而江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曾传美解释说:“生前未明示不捐献遗体的人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可以表示同意捐献其遗体。”
邢天行指出,从江西出台条例可以看出来,它是在侵犯人权。
邢天行:“这个人本身不想捐献,可是他死了谁能公证,他是否定捐献的呢?如果允许这样下去,我们可以想像,在中国现在社会,道德沦落的时候,你想杀一个人把他给卖了,那太容易了,而且现在成了合理合法,所以我说,它的法律制定,包括执行本身都是问题,最基本来看,它增加机构,还要招来一些人,把纳税人的钱投去运营。能不能真正起到好的作用呢,根据以往经验教训来看,我是一点都不乐观的。”
报导说,此前,上海、山东、湖北等省市都已相继出台类似条例。2010年3月,中共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还选取了包括江西在内的10个省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邢天行指出,中共搞的这一系列动作,就是在混淆非法器官交易罪行的来源。
中共活摘法轮功器官
2006年3月,中共在苏家屯等至少36个集中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以牟取暴利并焚尸灭迹的反人类暴行,被海外媒体曝光。化名皮特的大陆资深媒体人爆料,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有个类似法西斯的秘密集中营,关押着6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这里很多法轮功学员离奇死亡,焚尸前内脏器官都被掏空出售。
第二位证人也很快现身,证人安妮的前夫曾亲自摘取了很多法轮功学员的眼角膜,他告诉家人,医院大量摘取法轮功学员的肾脏、肝脏等器官,这些学员很多还是活的。那时他们被告知,残害法轮功学员不算犯罪,是帮共产党“清理敌人”。
随后,中共当局匆匆推出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2006年7月,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资深国会议员大卫.乔高和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组成的独立调查组,向国际社会公布了“中国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报告”他们确认:从2000年到2005年期间,中共至少进行了6万例器官移植手术,其中至少4万多个器官极有可能是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的。
时事评论员蓝述指出,稍微有常识的人,或者对中共强制摘取器官进行贩卖,牟取暴利这些事情有一些了解的人,他是清楚中共是在掩盖活摘人体器官这一事实。
蓝述:“因为器官移植它不像偷辆车,偷个零件或者偷秘密情报什么东西的,偷完之后你都找地方藏起来、找个个人送出去就完了,器官移植是非常特殊的程序,供体受体之间能不能合适,手术必须有非常高科技要求的环境、术后护理等等,这一系列程序它是一个大规模的,需要很多程序和技术环节才可能发生的事情,所有这种事情如果发生的话,他的背后一定是政府机构。”
蓝述指出,没有任何流氓团伙或者犯罪团体会去做器官移植,所以器官移植的大面积发生,它背后一定是一个国家性的犯罪,才有可能聚集如此多的技术、人力、人才资源以及环境,以及供体和受体之间的关系安排等待,所有一系列必须是国家犯罪才有可能达成。
蓝述:“所以中共如果说真要打击活摘器官或者器官移植中的犯罪,他不用干很多事情,他只要下个中央文件,它就可以解决了的,这是跟其他所有东西不一样的,所有在媒体做这些事情都是做给别人看到,并不能说明他真正做这个事情,并不代表它真正会杜绝器官移植,第二也不能说明中国没有器官强制移植事情发生,所有东西完全是不必要的表面文章,因为所有人都清楚,强制摘取他人器官移植这件事情,一旦大面积发生一定是国家性的犯罪。”
因此,邢天行表示,事实的反应,也是过去我们说各种问题,包括今天中共所说的要建立完善器官市场,是一个问题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实际上它说的,只要建立市场就能够遏制这个器官非法交易,这是一种幌子,自欺欺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