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不动产收益率 公会订规范

2013年02月26日财经
【新唐人2013年02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6日电)寿险公会召开理监事会议讨论投资不动产收益率要超过2.875%相关规范,建议收益率须以会计帐为原则、且租期5年内免租期不可超过6个月;租期超过5年者,不可超过10%。

寿险公会今天召开理监事会议,研订国内不动产投资作业处理规范,以补充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险业投资不动产应即时利用并有收益的争议,及解决检查业务后发现缺失事项。

寿险公会订立,未来不动产投资收益率必须回归会计帐为原则,分子以财报已经扣除应缴的税的现金流量作为租金收入;成本部分则是资产负债表中不动产的价值计算。

寿险公会表示,依照新的规范计算,台北市内的商用不动产还满难达到收益率2.875%。

免租期的订定,寿险公会表示,若租期在5年以下,免租期不可以超过6个月;若租期在5年以上,不可以超过租期10%。寿险公会也要求,寿险业投资不动产要有明确的鉴价机构遴选规范与鉴价报告的检核程序等。

寿险公会表示,理监事会议所讨论的自律规范内容,还需要与金管会协商,寿险业投资不动产才可能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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