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新制后 中市取缔4件

2013年02月28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3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1日电)酒驾重罚新制今天上路,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队表示,从凌晨起到上午8时止,中市共查获4件酒驾案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

酒驾重罚新制从今天起开始实施,罚责较旧制严重,例如“汽车驾驶人于5年内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标准2次以上者,处新台币9万元罚锾,并当场移置保管该汽车及吊销其驾驶执照;如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吊销其驾驶执照,并不得再考领”。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队大队长吴启瑞表示,凌晨起到上午8时为止,台中市各分局在执行路检拦查勤务中,分别在太平、丰原、清水、西屯等区查获酒驾案,4人都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法办。

吴启瑞提醒民众,千万不要酒后开车,台中市近两日内就先后发生两起酒后自撞身亡事件,2月27日凌晨1名男子从金钱豹酒店喝酒后上路,在中彰快速道路上自撞护栏翻车后引发火烧车,被烧死在车内。

吴启瑞指出,在新制即将上路前的昨天,还有1名曾姓男子从彰化喝酒后,骑机车回台中途中,在大肚桥机车慢车道不慎撞护栏伤重不治,酒测值达0.97毫克。

吴启瑞呼吁民众,同桌饮酒时,应该规劝酒后不要开车,否则发生不幸意外,同桌友人也会感到遗憾,他还提醒,即使没有喝酒,如果整晚食用姜母鸭、烧酒鸡或麻油鸡,也会酒测超标。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