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吁速建立不在籍投票

2013年03月06日时政
【新唐人2013年03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6日电)监委李炳南今天说,政府应尽速建立不在籍投票制度,并推动电子投票,以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度。

李炳南透过新闻稿指出,新北市长朱立伦提出核四公投可以采不在籍投票制度,他乐观其成。

李炳南说,民国100年时,他曾与监委周阳山调查不在籍投票议题,英、美、德、法、日、韩、澳等国早已采行不在籍投票;全世界有96个国家允许现居住国外公民得在国外行使投票权,保障公民政治参与权利。

他说,邻近的日本、韩国与菲律宾都已实行电子投票方式的“不在籍投票”。

他说,选民资讯、文化差异较大的印度最近2次全国性选举就采用电子投票方式的“不在籍投票”,节省8000吨选票用纸,非常环保,以前要3天计算选票,现在3至3.5小时计票,就可得知选举结果,而且没有无效票及相关选举争议,大幅提升公民政治参与度。

至于“通讯投票”,李炳南说,美国多数州一般民众就可申请;有些国家限特定对象才可申请,如日本限持有身心障碍手册、战伤病手册或照护保险手册认定为5级以上者;又如韩国限执勤中的警察、在营区服役的军人、重度残障者等。

李炳南指出,电子产业是台湾强项,政府应师法日韩菲印,早日推动以电子投票方式实行“不在籍投票”,可大幅提升公民投票率。

他说,台湾不在籍投票制度技术落后于日、韩,甚至落后菲律宾与印度,相关权责机关应藉此契机,参考国外实行经验及成效,尽速修订相关法制,改善投票计数方式,落实保障公民参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