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陈玉珍 特侦求处最严厉刑

2013年03月08日时政
【新唐人2013年03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8日电)特侦组今天依贪污、行贿、洗钱等罪起诉高检署检察官陈玉珍、检举人施永华及共犯郭学廉,建请法院对陈从重量处最严厉之刑。

此外,特侦组追究前板桥地检署检察长杨森土失职部分,认定杨森土对署内重要干部疏于监督考核,使陈玉珍得以藉由“后案并前案”的分案规定,独揽电玩业者施永华的案件,又未依规定审慎核阅逾期未结案件报告等,因而未能及早发觉陈玉珍的异常状态,将报请法务部审核后函请监察院审查。

特侦组新闻稿指出,检方历经2年的侦查后,认定陈玉珍所涉贪渎等犯行事证明确,且她的职阶甚高,包庇赌博长达6年8月之久,横跨一、二审,收贿次数81次,收贿总金额高达新台币2325万元。陈玉珍收钱后利用多个人头洗钱,并用于买卖房产及股票等。

特侦组说,这是历年来司法官贪渎案件的最高额,震惊社会,不仅严重伤害检察机关的声誉,尤其破坏整体司法的公信力深且钜,案情特殊重大。

特侦组表示,同案被告施永华所涉赌博及行贿等罪,郭学廉则涉及帮陈玉珍洗钱,施、郭两人犯行与陈玉珍贪污案为相牵连案件,为兼顾诉讼经济,经检察总长黄世铭核定为特侦组管辖案件,今天起诉3人。

其中,陈玉珍部分,建请法院从重量处最严厉之刑,等同无期徒刑,并宣告褫夺公权终身,以期有效惩儆并资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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