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副总统提告 壹周刊判赔

2013年03月08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3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8日电)壹周刊报导副总统吴敦义“主导梦想家决策”,副总统委任律师赖素如今天说,一审获胜诉,壹周刊需赔150万元并登报道歉。

对于是否提上诉,壹周刊总编辑邱铭辉表示,“当然会”。

壹周刊去年报导吴副总统“主导梦想家决策”,吴副总统委请赖素如提出告诉,赖素如晚间受访表示,士林地院下午一审宣判副总统胜诉。

赖素如说,判决内容为,被告壹传媒、邱铭辉、蔡慧贞应连带给付原告150万元及利息,道歉声明刊登于联合报、中国时报、自由时报、蘋果日报。

赖素如表示,希望周刊不要假借言论自由之名,行妨害他人名誉之实,把商业利益摆中间,别人名誉放两旁;周刊在做任何报导前都应更谨慎做合理查证,以免因为不实报导导致当事人名誉受到严重损害。

她说,希望周刊本着新闻媒体的伦理与专业,要能自制。

对于壹周刊报导,时为副总统当选人的吴敦义声明表示,任行政院长期间,仅听取过有关建国百年各项重大相关活动方向性的报告,未介入相关活动的内容规划决策或执行,周刊报导完全是子虚乌有,绝非事实;梦想家(建国百年国庆晚会音乐剧)相关活动场地、形式等,“并非行政院长职权,本人并未介入决策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