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3月11日讯】我在博客上发文,三天就被枪毙,当局一再主张,博客实名,我的确实名了,请问枪毙我博客的人是否也要实名呢?
我本有自知之明,国内不会允许我在博客上发文。为了求实,还是做了个实验,2013年3月8日,我在开通的新浪博客上发文,次日又把今年在海外发的五篇文章挂了上去(见注)。结果不出所料,3月11日我的第一个实名博客被枪毙,博客上出现:“此博客已被关闭”的信息(见下图)。
我想公民有权开设博客,现在剥夺了我的权利,应该给个说法,否则该行为应是非法的。
我相信抗议不会出结果,不会改变当局的立场,但是我还是要写出真相,立此存照,以备查寻,过段时间我也许会再做一次实验。
注:这次博客上发的几篇文章是:
《如果我是2013人大代表》
《判农工不判官员法理难容——评禹州截访之判决》
《我要求解除软禁——我的软禁记录》
《欢迎李红卫劳教光荣归来》
《从申纪兰看人大制度弊端》
(以上文章可翻墙在《孙文广文集》中可以找到)。
2013年3月11日 于山东大学
电话:0531—88365021 13655317356
我本有自知之明,国内不会允许我在博客上发文。为了求实,还是做了个实验,2013年3月8日,我在开通的新浪博客上发文,次日又把今年在海外发的五篇文章挂了上去(见注)。结果不出所料,3月11日我的第一个实名博客被枪毙,博客上出现:“此博客已被关闭”的信息(见下图)。
我想公民有权开设博客,现在剥夺了我的权利,应该给个说法,否则该行为应是非法的。
我相信抗议不会出结果,不会改变当局的立场,但是我还是要写出真相,立此存照,以备查寻,过段时间我也许会再做一次实验。
注:这次博客上发的几篇文章是:
《如果我是2013人大代表》
《判农工不判官员法理难容——评禹州截访之判决》
《我要求解除软禁——我的软禁记录》
《欢迎李红卫劳教光荣归来》
《从申纪兰看人大制度弊端》
(以上文章可翻墙在《孙文广文集》中可以找到)。
2013年3月11日 于山东大学
电话:0531—88365021 13655317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