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13日电)少女未婚怀孕,张姓女雇主安排少女冒名产子,并登记廖姓夫妻所生。少女事后为寻子而自首,少女等人因而被声请简判。
台中地检署声请简易判决书指出,民国95年间,15岁的少女与33岁许姓男子同居怀孕,少女冒名持黄姓妇人健保卡,冒名到某妇产科生产,不知情妇产科将所产1名男婴登记为黄妇所生,事后,婴儿则由黄妇抚育。
少女在96年再度与男友怀孕,许姓女雇主协助找到廖姓夫妻,许女陪同少女到院持廖妻的健保卡冒名生产下第2胎,廖男也到场签立麻醉及手术同意书,所产1名男婴则登记为廖妻所生,事后,婴儿由廖姓夫妻抚育。
事后,少女想寻回次子,与母亲到警局自首,请警方协助寻子,全案由警方侦办。
台中地检署侦结,以少女及廖姓女雇主等人犯行涉及伪造文书等罪,向台中地院声请简易判决。
台中地检署声请简易判决书指出,民国95年间,15岁的少女与33岁许姓男子同居怀孕,少女冒名持黄姓妇人健保卡,冒名到某妇产科生产,不知情妇产科将所产1名男婴登记为黄妇所生,事后,婴儿则由黄妇抚育。
少女在96年再度与男友怀孕,许姓女雇主协助找到廖姓夫妻,许女陪同少女到院持廖妻的健保卡冒名生产下第2胎,廖男也到场签立麻醉及手术同意书,所产1名男婴则登记为廖妻所生,事后,婴儿由廖姓夫妻抚育。
事后,少女想寻回次子,与母亲到警局自首,请警方协助寻子,全案由警方侦办。
台中地检署侦结,以少女及廖姓女雇主等人犯行涉及伪造文书等罪,向台中地院声请简易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