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颅分尸案 毁弃尸体罪移送

2013年03月18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3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县18日电)涉及嘉义县头颅分尸案的死者二哥陈姓男子否认涉案,警方说,根据所掌握的事证,今天仅能依毁损遗弃尸体罪嫌移送法办。

嘉义县警察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许明哲表示,陈嫌除了坦承为死者投保多笔保险外,对于其他影像、通联等相关迹证,均一概否认涉案。

许明哲表示,从影像等迹证,显示陈嫌涉有重嫌;不过,因发现头颅的地点非命案第一现场,且死因还未釐清,警方仅能依毁损遗弃尸体罪嫌移送嘉义地检署侦办。

许明哲说,陈嫌母亲及大哥昨天晚上南下嘉义县协助指认监视器的影像,对于三重警方所提供陈嫌于13日凌晨4时从住处提着大型黑色塑胶袋外出的影像,陈嫌母亲指认就是儿子,另外,嘉义的影像因有变装,没有提供指认。

许明哲指出,弃置头颅的13日当天,专案小组也在嘉义县公车上截录到嫌疑人的影像,这名嫌疑人与丢弃头颅的可疑男子装扮一样,均是头戴假发、墨镜、口罩及厚重羽绒等。

许明哲说,嫌疑人在丢弃头颅后,徒步到台1线往北的方向,也就是嘉义市的方向,并在路边招手上嘉义县公车,当时是13日的上午11时15分左右,嫌疑人上车向司机询问欲往水上车站,司机回答已过站,嫌疑人随即下车往北方向走。

专案小组干员昨天也北上搜索陈嫌的住处,许明哲说,并无发现变装的假发等衣物。

涉及头颅分尸案的陈姓嫌疑人,昨天清晨6时30分左右被以嫌疑人身分从新北市三重区拘提到嘉义县警察局,一直应讯至昨天晚上6时左右,陈嫌拒绝夜间讯问,今天上午才继续侦讯。

由于嫌疑人侦讯时间,检警可共同24小时,陈嫌于昨天凌晨3时48分被拘提,扣除拒绝夜间侦讯时间,陈嫌于上午11时移送嘉义地检署复讯,移送时,对于媒体提问,陈嫌仅举上了手铐的双手左右摇,不发一语。




涉及嘉义县头颅分尸案的死者二哥陈姓男子(中)全盘 否认案情指控,警方说,根据所掌握的事证,18日仅能 依毁损遗弃尸体罪嫌移送法办。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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