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梅荪向全国人大鸣冤叫屈讨公道

【新唐人2013年3月19日讯】

俞梅荪向全国人大鸣冤叫屈讨公道
“八届全国人大”蒙冤,何时还我公道?
——上海《文汇报》党委盗印中南海机要文件害我冤案二十年


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我叫俞梅荪,1979年加入中共,198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就职国务院从事立法工作10年,曾在六届、七届、八届全国人大彭真、习仲勋、万里、乔石、彭冲、王汉斌等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历经我国法治从无到有的建立过程,后5年担任顾明(原国务院副秘书长,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秘书,兼管法治宣传。

1992年9月,中共上海《文汇报》党委书记兼总编辑张启承为搞好中共“十四大”宣传,向我求看了文件。之后,该报相关报导,获中央“十四大”新闻领导小组通报表彰,受到时任副总理朱镕基和上海市委书记吴邦国的好评。

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提出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文汇报》驻京办主任王捷南要求支持法治宣传而求看文件,在王保证不复印不摘抄,当我面看的前提下,我介绍法治宏观背景和新闻线索而将有关文件拿给他阅览。没想到被其团伙盗印,交报社党委而送上海市委掌握中央精神且扩散,而案发,又栽赃陷害,使我冤狱三年。江平律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为我作无罪辩护,被北京法院驳回。王继续活跃在北京新闻界,参加“两会”报导。

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我在狱中致函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公琦等20位上海代表,请求上海市最高权力机关过问此冤案。

1997年我刑满出狱,在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京西宾馆上海代表团驻地找到叶公琦,他推诿而拒绝过问此案。我找王捷南等作案人,他们都已调回上海,王升任《文汇报》国内记者部主任。

原单位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书记宋林芬得知我案真相,深为痛惜,责成我找《文汇报》党组织,要其向司法机关澄清事实。我到上海约见《文汇报》党委书记,张启承委托其前辈郑心永(原《文汇报》老领导、《民主与法制》杂志创办人)向我致歉并告知:“将向北京法院说明情况。”

2003年起,《文汇报》后两任党委书记兼总编辑石俊生、吴振标先后托王捷南转告:“已向上海市国家安全局领导交涉,正在复查,一定要为你翻案,赔偿一切损失。”至2008仍承诺要解决问题,但到2009年作案人都已退休,仍未果,且拒绝联系。

2011年起,我到《文汇报》驻京办交涉10多次,要求在“十八大”之前解决“十四大”冤案,其中3次被工作人员报警赶出。

2012年11月,我到上海约谈《文汇报》党委书记袁岳滨和文新报业集团党委书记徐炯,等待两个多月,被拒绝谈话,而在今年1月5日,袁书记派群工部朱某答覆:“此案与报社无关,拒绝书面答覆,拒谈案情真相,拒绝提供三位作案人和后两任知情领导的联系办法。你如不服,可与报社打官司。”之后,由两位保安把我赶出,还扬言要报警抓我。

1994年,因我冤狱被警方抄家,弟弟俞颂荪受惊吓,入住上海精神病院,俞颂荪的祖居上海江苏路480弄76号被原长宁区政协委员私企老板惠进德冒名俞颂荪签名和伪造印章退房,擅自将其全家户口迁入,将惠之子更改成俞颂荪的户主。

2008年初,我接病愈出院的俞颂荪回家,被惠进德赶出,方知我家祖居已被惠侵吞,惠之子竟成俞家户主。我和俞颂荪上访长宁区政府信访办,材料被转由新华(路)物业公司所属新长宁房地产公司信访办答覆认定“俞颂荪办理退房等手续正常。”本应由区政府信访办查办,由市政府信访办复查,却由区信访办越权“复查”,在程序上违反《信访条例》,在实体上违背事实。俞颂荪连续被三个信访办诬为到场退房而大哭,旧病发作险丧命,送回医院成危重特护病人。按信访程序,我到北京上访国家信访局,被北京警方看管在家中三个月,致使上访时效过期。

2011年底,俞颂荪病愈出院回家,遭“户主”惠之子报警赶出。我致函区委书记而被批转区政协处理。区政协负责人徐新霞用作案人言论作《信访回复》。我按程序向区政府信访办申请复查,2012年底收到《信访事项复查不再受理告知书》。

6年来,我在上海维权上访,屡遭非难,劫难没完没了;长期被警方非法维稳打压,遭上海的基层党政部门反法而治。冤案20年来,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无业无收入,无低保无医保,生存无着。泱泱大国,难寻公理。

恳请新一届人大敦促司法部门查处各类冤案。依法治国,伸张正义,还公理于民,将法律在阳光下运行。

此致敬礼!

求告无门的访民:俞梅荪

2013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开幕日
邮箱:ymsss@126.com

附 件

江平律师为俞梅荪无罪辩护


1994年7月15日,我被押出牢房,方知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到大红门南路47号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开庭。审判长张存英宣读证人证言:“文汇报驻京办王捷南和唐增元说,每次都是俞梅荪主动把文件送来,要我们复印,并支付500元资料费,有公款开支的账单为证据。”

所谓证人的栽赃陷害使我震惊和愤怒。我抗议道:“他们是盗印文件的作案人,我是失窃人,钱是王捷南先前托我办事的花费而还给我并约稿的,与看文件无关。”我要求与所谓证人当面对质,被拒绝。

江平辩护:“我看到俞梅荪在这里受审,非常痛心。他在中南海工作十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常常废寝忘食,是有名的‘工作狂’,表现非常好。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省部级机密文件)曾多次介绍他关于依法进行治理整顿的观点,习仲勋常务副委员长曾批示高度评价并单独接见热情鼓励。与他相识的同事、领导都有共识,众口皆碑。他发表不少论文,多次获奖,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不少贡献,这是有目共睹的。”

江平:“《文汇报》是党的全国性大报社,王捷南是上海党组织派驻北京的首席记者,经常到中南海采访国务院领导人而了解中央精神,采访党代会、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他所了解掌握的都是中央的相关内部情况,再根据宣传口径,加以报导。俞梅荪作为顾明的秘书,指导党报搞好政策和法治宣传是其工作职责。”

江平:“俞梅荪主观上不存在泄密的故意,动机是好的。王捷南以请求对《文汇报》给予支持,准确把握中央精神,搞好宣传报导为由,多次向俞求援。两人并非私交密友,只是工作关系。钱是王托俞办事的,与看文件无关。俞工作疏忽,文件被其偷印,依照《刑法》第186条和《保密法》有关规定,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证人证言和书证均有问题,根本站不住脚……”

江平律师为俞梅荪上诉的无罪辩护词

审判长:

俞梅荪,现年41岁。原在国务院办公厅工作,捕前系顾明同志的秘书(顾明,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2至1993年,俞在上海《文汇报》驻京办主任王捷南的多次恳求下,出于对党报工作给予支持的目的,将所保存的一些文件给王参阅。王安排他人与俞谈话,藉机躲开俞的视野,在俞根本不知道的情况下,躲在另外房间将文件偷偷复印,随即将文件正本交还俞。后王将部分文件泄露给他人,被上海市国家安全机关查获。俞因此而受到牵连,1994年1月31日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逮捕;8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罪判决俞梅荪有期徒刑三年。

我们认为,依法构成此罪的必要条件是情节严重,应同时具备的犯罪要件有三:动机不良;危害后果;手段卑劣。俞的行为均不构成这三要件,还有几方面因素请予考虑:

1,泄密的对象不同。王捷南是上海《文汇报》北京首席记者,党员副局级,从政治上讲,王应当是可靠的;从业务上讲,更早、更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中央精神,是《文汇报》驻京办及王的职责所在。

2,王捷南泄密在上海案发,经政法部门审查,认为情节轻微,并未对他作出刑事处罚。他偷印文件,又泄密于他人,其手段和情节要比俞严重得多,但对两人的处理结果却悬殊很大。顾明曾对审判长说:“文件不是俞梅荪直接对外泄露,且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将文件外泄的王捷南尚且未作处理,那就更不应该对俞作刑事处罚,法律应有统一性。”

3,俞的家庭状况也应重视。俞的老母75岁,体弱多病,其父早年去世,其弟有精神病史,因俞被捕受惊吓,旧病复发,不能自理,住进医院。俞还有9岁的儿子,一家全凭俞的支撑。如果俞不幸入狱,这个家庭将面临极大的灾难,此节也望顾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俞梅荪的泄密,主观上完全是为更好的宣传中央精神,动机是好的;泄密的对象是党报的高级记者,并未造成什么恶果;手段正常,并不恶劣。严格按照法律衡量,他的情节并不严重。依照《刑法》第186条和《保密法》有关规定,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律师:江平、王志强,1994年8月9日

●江平(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王志强(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友渔的秘书)


▲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自由亚洲广播电台《中南海众生相》专题访谈俞梅荪《“十八大”促我讨“十四大”冤案》共7集。
www.rfa.org/mandarin/zhuanlan/butongdeshengyin/jkdv-11302012152623.html

▲2010年3月8日,自由亚洲广播电台主持人陈奎德访谈俞梅荪《从我的冤案看江平先生和中国法治之路》
www.rfa.org/mandarin/zhuanlan/zhongguotoushi/TOU-03082010151150.html


1989年4月4日,俞梅荪在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式(胡耀邦在主席台前就坐,11天后去世)。



1991年,顾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加快经济立法的发言。万里、习仲勋、彭冲、赛福鼎、严济慈、叶飞、倪志福、王汉斌等正副委员长在主席台就坐。(俞梅荪时任顾明的秘书)。



2013年1月5日,俞梅荪约谈文汇报社党委书记袁岳滨和文新报业集团党委书记徐炯,在上海等了两个多月,被拒谈,被两位保安员赶出,扬言要通知警方抓捕。俞举冤案材料在威海路755号文新大厦门口抗议。




2013年1月9日,俞梅荪为弟的住房被人侵吞上访近一年,收到长宁区政府信访办《信访事项复查不再受理告知书》,而到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政府市信访办申诉。



海市信访办申请复查,147天被其维持(驳回)。在流浪中奔走9个月,弟(右)屡被市和区两级政府信访办及作案方公司信访办,诬为到场办理退房而大哭不止,旧病发作险丧命,送回医院成危重特护病人。



2010年1月23日,在江平八十华诞会,江平握着俞梅荪的手问:“你现在怎么样?”俞答:“又陷入弟弟的住房被人侵吞而无家可归的新劫难,什么法呀,都是没用的。”江平沉默无语,后作题为《中国的法治处在大倒退时期》讲演。



《纵览中国》首发,Tuesday, March 05, 2013

读者回应


●陈亚平:我只能说,面对现实非常无语呀。保重!!!20130306
○俞梅荪答:主要是上海人太坏。
●陈亚平:是的,大多数上海人在利益面前,面目可憎呀,我也深有体会,真的很坏!
○俞答:段祺瑞曾说“江南无赖文人多末路于报馆。”文人无行,中共上海文汇报党委,实为旧上海滩的拆白党,连同侵吞我弟住房的原政协委员私企老板惠进德,他们都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择手段的把人置于死地,玩的是东郭先生遇狼和农夫与蛇的游戏!

●张律师:此案还不算太冤,多年前我曾代理一起叛国投敌案,西北某大学一位着名教授,曾在访问台湾时,认识台湾的一位将军,后被国家安全部门诬为被其发展为该省特务组织的负责人,被判刑5年,出狱后被活活气得死去了。这位教授曾是温总理的夫人张女士在校的授课老师,而致函张女士求救,没有回音。比起冤死的刘少奇、彭德怀,比起惨死于中南海的田家英(毛主席的秘书),俞梅荪算是幸运啦。

●张小莉:为先生的事感到愤慨。在中国做事真得好难。保重!

●彭志:要坚持不懈地努力讨还公道,维护自身权益。我坚决支持你。

●周敏:我老是觉得奇怪,此冤案极不合理,连傻瓜都能明白。为何会这样判决?文汇报党委又这样无赖!背后一定有阴谋!其实,到现在你还是不了解案情真相到底是什么,江平也不知道。只有文汇报党委和上海安全局的人才知道真相。
我认识的一人被公安局关押8个多月,因他所在工厂生产冒牌墨盒,此人只是员工,没有生产决定权。他在既无犯罪动机和犯罪所得的情况下被判了罪。之后因拘留时间已满而释放了。
如今的法律让人看不懂,也许就是因为无辜把人关了8个月,若无罪释放,害怕会有索赔,就胡乱给人定个罪。如今,定罪判刑根本不需要法律依据的,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因为公检法全在他们手里,故想咋干就咋干,你能咋样?可怜被无辜判刑的人到哪里去伸冤维权啊?所以,不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这样的蠢话,没那事!因为所有的法律都是人在执行,公正不公正不是看纸上印的法律文件而是要看执法者的心是否有公正两个字。
你的案子也是如此。公道的意思就是公义之道,公义就是“公平”加“正义”。举目四周皆阴霾,何处找公平与正义?好比外面在下雨,又哪里找阳光呢?

●刘国鼎:祝愿你的冤案早日得到平反。

●萧蔚彬:想不到你二十年来蒙受了这么大的冤屈,真令人感慨万分!我把此件已转发我联系的北大老校友们。

●我们都是这个特色社会环境下的受害者,只要没有公平制度的建立,每个人都不会幸免。体制不公,才制造了中国离奇之多的冤民。我们除了相互勉励,还得相互团结、共同呼吁,只有民主法治的国家制度才能救万民于火海。奴才掌权,残害忠良。这句话不是指的历史上的朝代。

不知您的冤案在这次“两会”之后,有没有进展?国民的主人意识不提高,制度也不会改变,社会的歪风邪气会继续“顺延”,必将还有更多的暴力、更多的冤案。我还年轻,但为了公平、自由、民主、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为了子孙后代,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宣传、呼吁更多的人,努力!——杨新,20130318

○俞答:一切呼唤都杳无音信。20130319

●蔚蓝天空:关注俞老维权进展!!这么大一个中国讨个说法就这么难啊!!

●刘静:坚决支持你!早日讨回公道。

●张玉泉:真心希望你的事情能得到有关部门关注。

●杨编辑(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某杂志社):看了这份材料,第一次对你的案子有了全面了解,作为维权,我想应该有正确的思路和整体设计,免做无效劳动。

如果你给文汇报人看的确属机要文件,就很难摆脱“泄漏国家机密”的责任,只存在继续追究张启承和王捷南等窃取国家机密的刑事责任,这对你的维权是否有实际意义,可进一步考虑。

我建议应该找准文汇报社,诉求限定在民事。在案中,王捷南不是个人行为,是代表报社的职务行为(不考虑这一行为在政治上的对错),而导致你在政治、经济上蒙受了巨大损失,可以说是一场大灾难,因此对文汇报进行民事索赔,我以为是可行的,在取证方面,主要是向法庭证明王捷南是职务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其工作成果被报社认可并使用,这经过努力我认为应该能够做到,如果我们的国家是讲究法理,依法审理,有获胜的可能,如果这个政权就是丧心病狂到什么道理也不讲了,那就没法子,只能造反了。

○俞答:1997年我刑满释放,文汇报社前后三任领导都承诺提请司法部门复查和由报社赔偿一切损失;我要求先解决就业和生存问题,他们都满口答应,要我保持低调,忽悠到2010年,什么问题都没有解决,而拒绝再联系。

2011年起,我重新找报社现领导,要求由其补偿发还我20年工资,先解决生存问题,至于翻案可以再议。交涉两年,概不认账,拒绝书面答覆,动不动就报警把我赶走。

冤案20年,最后翻脸不认账,反而说我犯罪,说江平的无罪辩护是错的,致使我不认罪,不服气。文汇报已经丧心病狂到什么道理也不讲了,逼得我和弟弟无法生存,每每使我精神几近崩溃,这要比冤狱本身更痛苦更无奈,经常涌动着与他们同态复仇的冲动!

●李西:俞梅荪的冤情,我非常同情。供的官员做事丧尽天良,普通人想得出来的坏事他们干了,想不出来的也干了。我支持俞的申诉。但是,解决的可能性渺茫。真正解决只有推翻供。推翻了,你这类荒唐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民主国家人们不整人,偶尔有人被整,法治会为他撑腰。

读者回应之二

(2012年11月8日,俞致信中共“十八大”秘书处《“十八大”促我讨“十四大”冤狱公道—中共上海文汇报党委盗印“十四大”征求意见稿害我冤案十九年》的回应。)

●唐奔:文汇报实在太欺负人,但愿此文能促使更多人关注俞梅荪的命运,使冤案处理进入程序,至少先解决俞的工作和医保等问题!

●叶光庭(90岁,浙江大学教授):深为你的冤屈感到不平,我痛恨那些没有良心的恶棍陷害好人的罪行。你现在还陷失业困境,不知道你是怎样生活的?你现在做些什么事来维持最低标准的生计?或者你还有一些亲人或朋友会接济你?共产党是死不承认错误的,你想平反冤案是不大可能的,今后日子还长,你有什么打算?……我真为你担心!

○俞答:如何生活,一言难尽。

●黄一龙(80岁):过去我曾撰文,为《文汇报》在反右派运动期间被毛栽的冤案呼吁,不想它自己制造起冤案来也毫不手软。制度使然啊!

●王均(原人民日报记者):俞蒙冤狱,被陷害近20年,生活艰辛,屡遭新祸,但其不屈不挠,申冤上访,愈挫愈奋,令人唏嘘!他的所为,不仅为一己之困之愤,更是为中国社会走向清明付出必需的血泪代价。他为同道树立了榜样。

●王炼:俞的案子我早就知道,的确水很深,俞冤在到今天为止,还没有把使你下狱的真实根源搞清楚。俞文所说,是现象,不是根源。就算泄露中央文件给地方党组织,按照潜规则,也不至于非要把俞下狱不可呀。这是我的看法。

○俞答:文汇报人对作案的过程和如何案发,守口如瓶,我对案情真相一无所知,黑幕重重。

●张南京(80岁):非常同情、理解俞君遭遇!可见“法制、法治”有多么的黑暗!

●李昌平:声援!

●钟守国:信奉真正“主义”的后人,北大毕业的法律英才、曾在中南海的“工作狂”,为党国立法而受陷害落得如此境地。令人痛心,更是不能轻易相信政客的惨痛教训!这是一篇极好教材和申诉。

●韩三洲:此案拖得时间越长,越是复杂,如“太仓之谷,陈陈相因!”

●蔡九:我们党的这种事就是多啊。

●王炼:俞梅荪是通晓法律的立法人,他若还讨不回公道,普通老百姓就要绝望了。中国的民主,就要通过一件件具体的事情推进,而不是空喊口号。祝俞早日讨还公道!

●华夏匹夫:俞梅荪遇到了一个地痞流氓无赖下三滥的政治集团,这个集团不崩溃,就没有希望。我估计俞的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当然决不能放弃追讨的权利,不能放弃对他们的讨伐。

●吴小军:俞兄的冤案至今未平反,令人痛心。不知当年是哪个法院审理的?
○俞答: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上诉北京市高级法院被驳回。
●吴:法理上不通啊!他们才是主谋啊,为什么不处罚他们?
○俞答:此案本末倒置,定性就错。我的审判长是下三滥,竟连连打败泰斗级法学家律师江平和张思之,这很普遍,更使人痛心。炼狱使我对法律的理论与实践大彻大悟,受益匪浅。

●华金平:俞的遭遇与冤案与很多中国百姓,都是这个“独裁,无法无天”体制下的受害者!十九年的冤情无处诉说,无低保,住房被人侵占至今不能够得到解决。在一个号称GDP经济实力世界第二,中国是法治国家,中国的人权是历代最好的;这实在是所有中国人的耻辱!共产党不把所有遭难的国人逼成杨佳,就走不了正道……。再说:那些所谓的“机密文件”有什么保密的?难道真的危害了国家的安全了吗?在西方民主国家这又算什么呢?

●王永安:有关改革和法治的机要文件拿给他——机要?

○俞答:我的第一大罪是泄露《“十四大”征求意见稿》,在一、二周后的“十四大”上公布而解密了,依法已不能追究,却在一年以后追究,是违法的。

●蔚蓝天空:关注俞的维权进展!!这么大一个中国,讨个说法怎么就如此艰难啊!!

●石天河(88岁):“讨公道”是应该的,但不必存“一定讨得回”的希望!也不必为“讨公道”而付出过多的精力。自己该做什么,还是尽量去作自己的事。要知道:民间有一句俗话“虱多不痒,帐多不愁。”因为讨公道的人和事太多,主人家无法应对,只好置诸不理。这是常情! 大家应该从历史和世态,学一点聪明。

●童振华(法学教授):支持俞梅荪先生!!!

●李一磊:张启承、王捷南等人毁了俞一生的幸福,绝没有好下场,将来民主胜利后给俞申冤,清算他们!!!

●施绍箕:坚持申诉,不要气馁。

●王惠:“权贵经济和权贵法制盛行,政治和经济的冤案积重难返,官场腐败,民怨沸腾。盼“十八大”新领导,能像胡耀邦总书记那样,拨乱反正,力挽狂澜,努力为三百万件冤假错案平反昭雪,受到人民拥护。”感慨!

●杨威森:哈哈哈!此案有意思!

○俞答:此案荒诞离奇,我自己都搞不懂,可笑可悲啊!

●孙强:支持俞的继续维权,等作案人张启承、王捷南们死了,就更无法平反了。但一定要静心,不可过线。

●孙正荃:你原是个“有身份”的干部,在体制内努力工作,竟一不小心也遭此诬陷且至今冤案难伸,想想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太平盛世”,却尚有多少平民百姓在为冤狱冤案冤情的昭雪、平反和解决而苦苦奔走,许多人都挣扎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艰难窘境之中,身心忍受着难以想象的煎熬。我们号称已经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可真正实现法治依然前程漫漫,不从制度上根本改革,看来冤假错案还会横行于域中。我年迈力衰,只能表示一个老新闻工作者的支持,希望你锲而不舍,此不仅为自己,也是为推进社会的公平公正。我相信随着法治的一点点进步,最终定能获得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祝好!

●赵常青:有关俞家族的不幸遭遇我过去就基本了解,令人唏嘘。不知俞在上海的房子,那帮强盗退回了没有?这是个大事情。为俞祷告!

●赵敏:大多数人是有正义感的。只要不沉寂,久攻之下,必有所得。

●王辉:按常识推测,此案翻起来有难度。一是,俞无硬气背景;二是,事端始末简单,当时无人力挽狂澜,多年后能使上的劲就有限了;三,原本体制内人士,之间流通的讯息被认定泄密乃至严处,也是大佬们以儆效尤敲打秘书的有效戒尺。依吾愚见,当前集中力量投入老房子维权兴许较为务实。

●高安华:我也曾被扣上“泄露国家机密”的大帽子被冤打入狱,出狱后我也想要平反,后来了解到,没有强硬的后台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以先谋生计为主,先过好日子养好身体再说,有些人上访好多年,倾家荡产了也未能平反,何苦呢?共产党治下冤案何其多啊,其实想开了是算身外之物,应该可以放下。他们给不给我平反,我无所谓了。比起那些被冤死的人,至少我们还活着。我后来移民英国,中国的档案对我毫无作用了,我出版了回忆录,我的冤案写进书里,自己也就给平反了。俞也应该将你的经历写成书,不就等于给你自己平反了吗?何必再浪费时间和气力去找党中央或者人民政府要求平反呢?在中国,个人的力量有限。没有过硬的后台不行。请别太执着,那只能使你自己不断地受到伤害,还不如以积极的态度,从现实生活出发,尽量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把一切烦恼抛之脑后。

○俞答:问题是我弟无家可归,滞留上海精神病医院已12年,几度自杀被抢救,我怎能安心啊!加上我刑满释放,求职被拒,无业无低保无医保,劫难没完没了,这要比三年冤狱更惨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