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州张玉玺长兄:尊重人权是和谐和平的保障

【新唐人2013年3月24日讯】山东莱州张玉玺长兄:尊重人权是和谐和平的保障,人民向往公平正义,反对腐败。只有加大依法治国力度,提到日常工作首位。换句话说,不管做什么依法进行,违法必究。

一、宪法是至高无上法律,不允许架空,必须确保尊严。派生法律不允许捆绑,不能自相或相互矛盾,尤其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必须确保真实。一切紊乱法律关系,偏离真实的条款和做法,应予废除和纠正。

1、 劳教法有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2、政府集体研究的,不追究个人责任,政府承担责任(包括司法)的内部法规,有悖《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第三十三条。有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第九章渎职罪的[循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定罪][枉法仲裁罪],有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等。

3、对控告、申诉、检举不登记、不接谈,应当立案不立案,挡在诉讼和信访门外,凭藉属地管理,案件下移没有管辖处理权的镇政府,拦截抓赌,监控拘谨拘留。尤其五年一届的党代会,一年一次的政协、人大两会,重大节日与活动,名是安保,实是打压。有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三十七条。同时有悖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规定的诉权。    
二、立法堵漏,不给玩法的机会    

1、民事、行政、刑事,应当立案,应当移交,利用不立案,不裁定,不移交,挡在诉讼和信访门外,掩盖事实真相,视其情节,追究政纪、党纪和法律责任。    

2、民事审判发现,民事、行政、刑事交叉,由民事、行政、刑事三庭同审或移交刑庭。    
3、行政、司法已结案件,办案人员负责终身。此后发现并有充分证据,证明渎职,视其情节追究政纪、党纪、民事、刑事责任。只限枉法并次日起计算退还工资,死亡的采取名义量刑,是告诫违法必究。    

4、由控告、申诉、检举牵连涉嫌犯罪,违反政纪、党纪的国家工作人员,未经查实结案前,不予升职晋级,不能担任政协和人大代表。    

5、国家赔偿,只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授权的非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存在不能预见或过失。对枉法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国家机关承担连带责任,先予垫付,此后追偿,不足部分由国家机关承担。    

三、从源头上立法,公安、检察、法院行施各自独立的权利,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只存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忠于宪法和法律    

1、公安、检查、法院、实行权力、职务、级别均等,垂直领导。    

2、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有侦查和审判能力高素质人才,严禁摊派法律文盲。    

3、侦查、审判、真正独立、严禁任何机关和个人干涉,对干涉公安、检查、法院办案的机关和个人,应以妨碍公务和同案共同行为追究。    

4、执法人员必须做到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尽职守,听命垂直领导。对案情依法坚持、反对、保留意见,敢于碰硬,敢于纠错纠偏,敢于刀下留人,敢于追究干涉机关和个人的责任,同时必须记卷存档,受历史和事实检验。    

四、加大网络、媒体全方位监督,发挥其忠于宪法的独立权,言路畅通的自由权。弘扬真善美,谴责贴金、做绣、虚报浮夸,声讨做假,尤其向中央做假汇报,揭露集体渎职掩盖事实真相,打击邪恶,保护受害百姓。

习近平说:“人民对我们的向往,就是奋斗目标,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李克强说:“做人要正,办事要公,反对腐败坚定不移,绝不手软。”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规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必须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对此我觉得总书记说得也好,、总理说得也好,政治局规定的也好,只有做到才是好。   

人民向往公平正义,反对腐败,只有加大依法治国力度,提到日常工作首位。换句话说,不管做什么依法进行,违法必究。我们拭目以待。    

综上说了很多,难以面面俱到,法律也不会包罗万像,只要终于宪法,依法治国,努力和创造条件去做,中国梦一定会实现。

张玉树山东省莱州市平里店镇石柱栏村

201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