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不实发票核销 里长遭诉

2013年03月27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3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27日电)新北市三重区李姓里长,涉嫌以不实发票,向市公所和台北国际航空站核销经费共16万馀元。检方侦查后,起诉李男。

新北地检署今天公布的起诉书指出,李姓里长在民国98年间,利用每月可向市公所申请新台币3000元巡守队杂支费的机会,涉嫌在小吃店空白收据上,填写茶叶品项,向市公所申请共计8万7000元。

检方指出,李男更用同样方式,以不实发票在96年到99年间,向市公所和台北国际航空站,分别申请“环保志工餐点费”和“中秋节暨重阳节回馈金”,共3万馀元。

检方另查出,被告在96年到99年间办理巡守队文康活动时,明知巡守队员并未参加活动,涉嫌伪造队员签名,向公所申请每人2000或2500元的补助,共得手4万8500元。

被告在检方侦讯时坦承伪造文康活动签名,其馀部分则否认犯行,检方侦查后,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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