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发改委解禁决定 给新总理下马威

2013年04月01日环境污染
【新唐人2013年4月2日讯】(新唐人记者何雅婷综合报导)近日,解禁发泡餐具的生产使用而引发的争议继续升温。对白色污染合法归来的质疑与怒火在网络舆论中日益膨胀。对于发泡餐具在被禁14年后再解禁,发改委给出了五大解禁理由。但反对派称发泡餐具为绿色产品的说法根本没依据,而且目前中国的回收体系也暂不健全,环保风险很大。有香港媒体更发文批发改委的这个解禁决定是给新总理一个“下马威”。

此次发泡餐具的解禁争议源于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第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局部调整,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了一次性发泡塑胶餐具(下简称发泡餐具)。这一修改意味着曾被冠以“白色污染”之称的发泡餐具将在被禁14年后,重新“合法”入市,5月1日后可以公开生产和使用。

这项解禁决定发出后,很快引发社会舆论的强烈争议。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中共国家发改委在3月21日下午公开回应,给出五大解禁理由:一是发泡餐具符合食品包装用具标准;二是用后可回收,实现资源再利用;三是许多国家一直使用发泡餐具;四是耗材少,可节约石油资源;五是社会环境已发生变化,随手丢弃垃圾的行为大幅减少。

对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负责人董金狮对陆媒《新快报》表示,发泡餐具为绿色产品根本没有依据,此前也没有机构给发泡餐具颁发过绿色产品证书,他说:“目前发泡餐具从制造到回收再到回圈利用,显然都达不到绿色产品标准。而且目前我国的回收体系也暂不健全”。

450万“公关”协议曝光 公众质疑解禁背后有猫腻

最值得玩味的是,就在发改委公开回应的当天(3月21日),有媒体曝出“广东省一次性发泡塑胶餐具企业联合体”与“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一份“公关合同”,该合同约定:由律所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快推动发泡餐具的解禁进程。而为此甲方(企业联合体)向乙方(律所)支付前期服务费50万元,并约定:“当甲方或其所在行业获得政府相关部门以书面方式确认在行业政策解禁的过渡期间的临时性、有条件许可……或者国家发改委正式将发泡餐具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类目录中删除,甲方应支付乙方律师费400万元。”

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舆论界的轰动,“公关”二字和450万元巨额费用,不由让公众怀疑解禁背后是否存有猫腻。

随后,君泽君律所律师周小清接受大陆媒体采访,承认这一协议属实,但他不认同媒体报导中“公关费”的提法,并声称费用主要用于媒体宣传。

周小清表示,发改委14年前发布禁止发泡餐具进入市场的行政法规时,只以发泡餐具导致“白色污染”为由出台禁令,并未召开听证会履行沟通机制,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不合法的。他说:“如果没有这个法律依据,就必须要变更这样的行为,这个也是当初我们和相关部门沟通的一个主要立足点,现在的政策改变了,只能说它顺应了科学,顺应了市场的需要。”

那么,此次解禁发改委是否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式呢?

报导称,发改委方面表示,在决定解禁之前“征求了环保部等多部门以及协会、专家的意见,各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舆论炮轰发改委

尽管发改委的公开回应看起来言之凿凿,公众关于发泡餐具对人体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的忧虑却并未就此减轻,不少环保专家忧虑未来“白色污染”将进一步加剧。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宜群表示,按照专业人士所讲,当年的禁令主要为了防止“白色污染”,保护消费者健康,那么现在国内相关的准入机制和回收体系等建立了吗?如果没有,那么贸然解禁仍存在风险。

4月2日,香港《太阳报》《神州听雨》专栏发表评论,称发改委这个解禁决定“是一个边拉稀边吃泻药,脑袋被钱夹扁后作出的混帐透顶决定!”,“只算经济帐,不算环保帐;只看到利益,没看到危害”。并批评发改委这种做法实质就是在搞权力寻租,质疑发改委此举是给新上任的总理李克强的一个“下马威”。

该评论分析认为,发泡餐具被禁,是因为它不易降解而造成白色污染。如今,发改委给出的解禁理由则是“能降低原料消耗、节约石油资源、使用后可以回收再利用”。这些话虽然说得冠冕堂皇,但事实上众多生产发泡餐具的企业为降低成本,多使用含有毒物质再生料和萤光增白剂;而在使用环节,发泡餐具遇热将释放这些有毒物质;同时,中国大陆的所谓国家补贴的“三分钱工程”早已名存实亡,回收体系根本不存在。因此,白色污染伴随着解禁令的发布,势必变本加厉。

文章认为,十家发泡餐具生产商联合出资四百五十万元“公关费”给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由后者向发改委等推动发泡餐具解禁的内幕爆光,证明发改委这次的解禁决定实质上就是在搞权力寻租。

网络舆论也几乎一边倒地炮轰发改委,认为这个解禁将加剧中国环境污染的严重程度。

网友【刘帅168】哀叹说:“这么多年的努力毁于一旦,环保无前途,被利益牵着走。”

浙江杭州的【手机用户】表示:“发改委为个别人利益,冒天下之大不违,放白虎归山,还敢信口雌黄,人神共愤!是谁给权力,想禁就禁,想放就放!”

【乖乖洗衣粉】评论道:“禁而不绝是管理问题,‘绝’而不禁乃立法问题,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出自发改委之手,可悲可叹,另外发改委抢环保部的活,权力之大,可惊可怖。人庸权大,国之难也。”

【游小鱼o0】笑道:“哈哈,北京生活频道在前几天刚做完一个实验,证明发泡饭盒有毒,实验看着那叫一个惨啊,哈哈,这编剧此刻正在家惊倒打百子呢吧,这叫和党对着干!”

【西北逐狼者】愤怒地说:“不就是450万的作用吗?钱也不能白拿,不是吗?”

【shjwwfk】说:“衙门和官吏也不使用,生产商只要交税、创造税收,管你普民的死活!”

发泡餐具14年前被禁的前情

上世纪80年代末,发泡餐具进入中国,很快占据一次性餐具的主要市场,随后废弃物污染日渐严重。1998年长江发大洪水时有媒体报导称,长江江面白色漂浮物严重堆积,甚至拥堵了葛洲坝发电机组。当年9月22日,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建设部、交通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发文,禁止在铁路车站和旅客列车、长江及太湖等内河水域航运的客船和旅游船上使用发泡餐具。1999年1月23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6号令”,要求于2000年底以前在全国范围内淘汰因严重污染环境而被列为“落后产品”的发泡餐具。此后,2005年、2011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又两度将发泡餐具列入淘汰类产品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