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筷刺死受刑人 男判9年2月

2013年04月02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4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2日电)37岁的黄姓受刑人因与另一名张姓受刑人发生口角,涉嫌在看守所内持竹筷刺死张男。法院审理后,判黄男9年2月。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黄男在去年7月19日上午,在台北看守所内因工作问题与另一名张姓受刑人发生口角;张男趁被告转身之际,从后方脚踹黄男背部,引起被告不满。

法院指出,黄男因一时气愤,涉嫌持竹筷猛刺张男头部2次,张男不支倒地,被告见状又上前脚踹被害人头部,经监所管理员发现后,随即上前制止,并将被害人送医急救,但张男仍因中枢神经休克死亡。

黄男在法院审理时辩称不知道对方伤得这么严重,黄男的辩护人认为,被告黄男只是本能反应,并没有要让张男受伤或重伤的故意。

法院审理后,依重伤致死罪,判决黄男有期徒刑9年2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