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处理性骚案 监院纠正台电

2013年04月03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3日电)监察委员调查台电公司处理性骚扰案,认定没有维护被害人权益,有大事化小的倾向、官官相护之嫌,通过纠正台电。

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委洪昭男提案,纠正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纠正案文指出,台电综合施工处相关主管,获知一起性骚扰案后,被害人多次明确表达要申诉,台电综合施工处迟迟不依法进入性骚扰申诉流程,没有维护被害人权益,有大事化小的倾向。

案文指出,台电的调查结果指“难以认定构成性骚扰”,这与台北市政府、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调查“性骚扰属实”的结果不同,显见台电没有确实秉公调查,有违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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