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6日讯】(中央社华盛顿15日法新电)美国联邦准备理事会今天建议,对美国和外国大型金融机构收取年费,以支应监督这些机构的花费。
联准会表示,根据此一提议,初步估计,2012年资产在500亿美元以上的大约70家银行和其他金融企业,将须支付总额4亿4000万美元年费。
这项计画是依据2010年的陶德─佛朗克金融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Dodd─Frank Act)提出,当时甫经历2008 年金融危机。
这项法律要求联准会,向“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机构收取与监督、管理这些机构所支出等额的费用。
联准会说,这项年费将对最大的银行和储贷控股公司收取,包括美国与外国机构。
联准会的这个构想将在6月15日之前,公开征询意见。
联准会表示,根据此一提议,初步估计,2012年资产在500亿美元以上的大约70家银行和其他金融企业,将须支付总额4亿4000万美元年费。
这项计画是依据2010年的陶德─佛朗克金融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Dodd─Frank Act)提出,当时甫经历2008 年金融危机。
这项法律要求联准会,向“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机构收取与监督、管理这些机构所支出等额的费用。
联准会说,这项年费将对最大的银行和储贷控股公司收取,包括美国与外国机构。
联准会的这个构想将在6月15日之前,公开征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