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弹案 胡宗贤行使缄默权

2013年04月16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4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林长顺新北市17日电)高铁炸弹案,刑事局昨天将嫌犯胡宗贤及朱姓男子押解返台。胡男在警方侦讯时行使缄默权,今天凌晨3时移送复讯。

检警侦办高铁及立委服务处炸弹案,昨天下午将胡宗贤及朱男自大陆押解返台,带到刑事局侦讯。不过,胡宗贤坚持要有律师到场,整个过程行使缄默权,不愿说明案情

律师昨晚到场后,胡男向警方提出拒绝夜间侦讯,新北地检署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00条之3规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询问犯罪嫌疑人,不得于夜间行之,但经检察官或法官许可者不在此限”。

检方依法发出“许可同意书”,让警方有权侦讯被告,但胡男仍行使缄默权。

朱男则供称,他受胡宗贤委托,透过友人找人头购买作案自小客车,12日穿警察服装,前往高铁与立委卢嘉辰土城服务处,各运送两只行李箱。但他否认事前知悉行李箱里装的是爆裂物。

刑事局直到深夜3时许完成两人笔录,并清点查扣物后,将他们移送新北地检署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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