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依法执行 6死囚伏法

2013年04月19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4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9日电)法务部核准死刑执行令,今枪决陈瑞钦等6人。法务部说,他们凌虐杀害妇孺生命,犯罪手段凶残、泯灭天良,有必要执行死刑。

曾勇夫17日批准死刑执行令,法务部专人将6名死刑犯的卷证送到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黄世铭随即指派专人送卷,统一在晚间6时30分在台北、台中、台南、花莲4地枪决纪俊毅、李嘉轩、陈东荣、陈瑞钦、林金德、张胞辉6名死刑犯,其中,陈瑞钦、李嘉轩同意器官捐赠,但因医院不接受死囚器官,无人完成器捐。

纪俊毅和李嘉轩犯下“台中耕读园枪击案”,造成3死2伤,逃亡期间还犯下重大掳赎案,纪俊毅曾35次求死;陈东荣对台南帝王饭店纵火,导致26死3伤;陈瑞钦为诈领保险金,杀害2任妻子和3个儿子,又杀害1女;林金德怀疑女友另结新欢,到女友弟弟处纵火,烧死屋内3幼童;张胞辉潜入他人住家杀死2命,落网时又坦承曾杀害女友。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晚间举行记者会指出,6死囚经最高法院三审定谳遭判死刑,经法务部死刑执行实施要点审核后,确定6名死囚没有再审、非常上诉、声请释宪,或心神丧失、怀胎等不能执行的理由,法务部即依法执行。

陈明堂重申,“依法行政”是法治国的基础,也是法务部不变的立场,但在台湾尚未形成民意共识废除死刑以前,法务部仍应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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