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正酒驾案 缓起诉确定

2013年04月23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4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3日电)民间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涉嫌酒驾,台北地检署8日将他缓起诉并依职权送台湾高检署再议;台高检今天驳回再议、缓起诉确定。

林(峰)正毕业于台大法律系,执行律师业务逾10年,曾任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现为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

检方的缓起诉处分书指出,林(峰)正5日晚间近11时,驾车搭载妻儿行经台北市复兴北路地下道出口时,遭执勤的员警拦下,他一度规避吹酒测器,经检测酒测值高达每公升0.58毫克。林(峰)正6日上午被警方移送北检,检察官审酌他坦承酒驾并未肇事,依公共危险罪嫌谕令新台币5000元交保,将全案转为速侦案件。

检方调查,林(峰)正知法犯法,在酒测后,得知酒测值超标,竟拒绝在酒测单签名,仅注明“拒签”,并表示“我不能理解为何这个数字”等语,且未通过直线测试。

检方审酌他为法律专才,遭警查获态度并没有为社会树立良好典范,不过事后深具悔意,在8日公告对他缓起诉1年,须向公益团体支付4万5000元罚金、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6小时。北检将案件依职权送台湾高检署再议。

台湾高检署审酌林(峰)正案后,今天驳回再议,全案缓起诉确定。台北地检署将向林(峰)正指定公益团体,让他缴付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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