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交易课税 财部专案查核

2013年04月25日财经
【新唐人2013年04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4日电)财政部今天指出,已成立网路交易课税专案小组,将请金融业者配合提供相关金流资料,查核国内买家是否依规定报缴营业税。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明天将邀请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经济部、财政部就“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洽签进度、实质效益,及两岸电子商务市场竞争关系之现况─以淘宝网为例”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根据财政部先送到立法院的书面报告指出,国内买受人透过境外网路交易平台(例如淘宝网)向境外网路卖家进口货物,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规定,应按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及关税、货物税、烟酒税、烟品健康福利捐合计金额课征营业税,但其完税价格在新台币3000元以下者,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表示,国内现行进口货物课税方式与国际实施加值型营业税国家做法一致,免税额度也没有偏高。但近日电子商务日益盛行,外界关注网路交易衍生的租税漏洞议题。财政部已经成立“网路交易课税专案小组”,蒐集金流、物流及资讯流等资料进行查核。

财政部说,将请金融业者配合提供“支付宝”(阿里巴巴集团创办的第三方线上支付平台)等金流资料,由国税局对国内卖家涉及未办营业登记、短漏开统一发票及国内买受人漏未依购买国外劳务规定报缴营业税等事,进行查核。

根据经济部书面报告指出,淘宝网是阿里巴巴集团百分之百控股持有,交易形式属C2C(Consumer-to-consumer),目前是全球最大的拍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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