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劳薪资喊涨 劳委会吁勿干预

2013年04月25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4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5日电)劳委会今天说,基于保障印尼籍家庭类劳工的权益,建议印尼驻台经济贸易代表处取消面谈机制,双方政府避免干预劳雇双方议定薪资。

印尼驻台经济贸易代表处(简称印办)从3月底起,要求以直接聘雇外籍劳工引进印劳的雇主,须接受面谈,且劳动契约要求给付印尼家庭类外劳的薪资比照基本工资。

劳工训练中心业者向印尼相关单位查证,印尼政府并非要求台湾调高每名印劳工资,而是希望那些工作期约届满回原雇主家工作的直聘家庭类外劳,能比照台湾劳工基本工资新台币1万9047元。

劳委会外国人聘雇管理组说明,民国96年推动雇主直接聘雇外劳制度,成立“直接聘雇联合服务中心”,希望透过直聘方式让外劳不必缴纳高额的仲介费(以仲介聘雇,印劳需付给国外仲介公司仲介费约新台币8万元至10万元),并缩短雇主因外劳出国后再返国照护空窗期。

劳委会外国人聘雇管理组指出,推动这项措施以来,颇受外劳及雇主的支持和肯定,申请案件数从97年1万7460件成长至去年达5万712件。

如今,印办有意要求直聘雇主须面谈外,另对于家庭类外劳薪资也希望比照基本工资。劳委会说,对于提高劳工劳动条件乐观其成,但家庭类外劳因不适用劳动基准法,薪资不受基本工资限制,而由劳雇双方议定。

印办对于透过仲介办理案件的外劳薪资并未要求雇主以基本工资给付,而直聘案件却要求以基本工资给付,劳委会指出,“此举将可能影响雇主以直聘办理意愿,改以仲介聘雇,最终受影响的仍是印劳权益。”

劳委会认为,印办现行作法恐难达成实质效果。劳委会会持续协商,并建议应立即停止面谈措施,且外劳薪资双方政府皆不要过度干预,由劳雇双方自行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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