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30日电)张姓女模控告杂志社总经理和特助违反约定,将刊登在“质男帮”的照片,改登在“摄欲志”杂志。检方侦查后两人不起诉。
新北地检署今天公布的不起诉处分书指出,时任“质男帮”公司的叶姓总经理与总编辑特助李男,被控在101年7月初,透过经纪人向张姓外拍女模佯称欲以新台币3000元代价,邀她拍摄“质男帮”杂志特定单元照片。
张女指控,双方于去年7月3日相约在新北市永和区某汽车旅馆拍摄泳装照后,被告涉嫌违反约定,将照片刊登在与“质男帮”杂志风格迥异的“摄欲志”杂志,张女认为受骗上当,控告两人诈欺。
叶男在检方侦讯时表示,双方可能是沟通不良才会造成张女误会;李男则说,“质男帮”和“摄欲志”杂志都是公司发行的刊物,张女在拍摄当天未询问是否要刊登在“质男帮”杂志等语。
检方认为,经纪人在接洽案件时,仅因被告在“质男帮”公司任职,即回应张女照片是刊登在“质男帮”杂志,造成她的误解;检方侦查后,认定不符诈欺罪构成要件,予以两人不起诉。
新北地检署今天公布的不起诉处分书指出,时任“质男帮”公司的叶姓总经理与总编辑特助李男,被控在101年7月初,透过经纪人向张姓外拍女模佯称欲以新台币3000元代价,邀她拍摄“质男帮”杂志特定单元照片。
张女指控,双方于去年7月3日相约在新北市永和区某汽车旅馆拍摄泳装照后,被告涉嫌违反约定,将照片刊登在与“质男帮”杂志风格迥异的“摄欲志”杂志,张女认为受骗上当,控告两人诈欺。
叶男在检方侦讯时表示,双方可能是沟通不良才会造成张女误会;李男则说,“质男帮”和“摄欲志”杂志都是公司发行的刊物,张女在拍摄当天未询问是否要刊登在“质男帮”杂志等语。
检方认为,经纪人在接洽案件时,仅因被告在“质男帮”公司任职,即回应张女照片是刊登在“质男帮”杂志,造成她的误解;检方侦查后,认定不符诈欺罪构成要件,予以两人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