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单车酒驾超标 男被送办

2013年05月01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5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金门1日电)金门王姓男子酒后骑乘电动自行车,被员警拦获,酒测超标,被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金门地检署侦办。警方呼吁民众引以为戒。

金城警分局今天表示,王姓民众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因此,喝酒后以电动自行车代步。王姓男子4月22日晚间喝酒后骑着电动自行车返家途中,在民生路段往县府方向骑车摇摇晃晃,民众向警方报案。

金城警分局员警沿着民生路往环岛北路查看,在环岛北路段中华电信路段前,发现王姓男子酒味四溢,于是酒测,酒测值高达每公升0.75毫克,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法办。

金城警分局长王智琨表示,骑乘电动自行车酒驾、超速、闯红灯都依规定取缔。电动自行车、电动辅助自行车属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9条所指的慢车,无需牌照,时速25公里以下,虽然没规定要戴安全帽,也无强制险,但如酒后驾车或酒后肇事,一样移送法办。

金门推动低碳生活环境,鼓励民众骑乘电动自行车,数量逐渐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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